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供参考)说 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编制,仅供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单位参考,各单位应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编制适合本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为推荐案例,仅供各单位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推荐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制度参考了我市部分企业的现有制度进行编制,如部分内容与最新法规与标准冲突,应以最新的法规与标准为准。目 录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二、起重机械定期自行检查与经常性维护保养制度三、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
2、理制度四、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六、起重机械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七、起重机械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八、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九、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二)门座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三)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 ,在公司担任 ;安全管理负责人是 ,在公司担任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员是 ,在公司担任 。1、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落实使用单位的主要义务;承担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职责的机构,还应当
3、负责开展日常节能检查,落实节能责任制。二、主要负责人是指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对其单位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负总责。三、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其职责如下:(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三)组织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四)组织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五)对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六)组织进行隐
4、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七)当安全管理员报告起重机械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起重机械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四、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二)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三)组织制定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四)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五)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定期自行检查;(六)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七)按照规定报告起重机械事故,参加起重机械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八)发现起重机械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
5、止使用起重机械,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九)纠正和制止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起重机械定期自行检查与经常性维护保养制度一、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对易损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二、常规检查应由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月检和年检也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三、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四、在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五、维护
6、保养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六、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注意事项:(一)将起重机械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械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的,应挂安全警告牌、设置监护人并采取防止撞车和触电的措施;(二)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放于零位;(三)起重机械下方地段应用红白带围起来,禁止人员通行;(四)切断电源,拉下闸刀,取下熔断器,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 警告牌,或派人监护 ;(五)在检修主滑线时,必须将配电室的刀开关断开,并填好工作票,挂好工作牌,同时将滑线短路和接地;(六)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起重机械上;(七)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动火手续,配备相应灭
7、火器材;(八)登高使用的扶梯要有防滑措施,且有专人监护;(九)手提行灯应 36V 以下,且有防护罩;(十)露天检修时,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十一)检修后先进行检查再进行润滑,然后试车验收,确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使用登 记、定期 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应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公司应对所有起重机械建立相应台账。2、起重机械停用的,应确保停用设备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停用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停用手续。启用已办理停用手续的起重机械,应办理启用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原检验有效期的起重机械,应当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3、起重
8、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四、起重机械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五、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一)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二)经大修、改造后的;(三)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四)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五)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9、六)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单位所有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大检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排查;起重机械现场作业人员每天对所操作起重机械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二、本单位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要及时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报告,不得使用存在故障异常或严重事故隐患的起重机械。三、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起重机械事故隐患,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
10、人员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四、在检查中,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逐项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如实填写记录。严格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消除一处,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全过程跟踪。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一、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熟悉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如下要求:(一)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二)三级
11、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三)新员工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负责联络、组织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完成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公司负责保留培训记录直至该员工离开公司或退休;(四)公司实习人员按照工作性质、范围,分别制定针对性、不同目的的安全培训;(五)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根据招聘及新员工培训计划进行组织安排,派专业人员培训授课。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等;(六)部门级安全教育及考核由部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与其部门有关的公司安全规定、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和规定、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