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调整完善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事处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调整完善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事处二一七年六月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一、规划调整目的 .1二、规划调整任务 .1三、规划调整依据 .2四、规划调整范围 .4五、规划调整期限 .5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6第一节 街道概况 .6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7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 .8第四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10第一节
2、 总量指标 .10第二节 增量指标 .11第三节 效率指标 .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一节 农用地 .13第二节 建设用地 .14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I第三节 其他土地 .15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17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8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20第四节 土地整治 .21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2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22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23第三节 城镇建设用地区 .23第四节 村镇建设用地区 .24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 .25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
3、控制区 .25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 .26第八节 牧业用地区 .27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8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28第二节 限制建设区 .28第三节 禁止建设区 .29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1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II第一节 建立目标责任制 .31第二节 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31第三节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31第四节 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32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32第九章 附 则 .33附表 .34附表 1 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4附表 2 王石凹街道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3
4、5附表 3 王石凹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35附表 4 王石凹街道土地整治规划表 .36附表 5 王石凹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6附表 6 王石凹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37附表 7 王石凹街道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38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0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调整目的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 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实施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 定、局部微 调”的原则,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耕地和基本农
5、田总体稳定、质 量有提高;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落地;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 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和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 编制了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调整完善。二、规划调整任务(一)落实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中下达的规划任务,确定规划目标;(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
6、护任务;(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六)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明确管制细则;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1(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三、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 256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 74 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 257 号);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3.27,国土资源部令第 61 号);6、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7 号)。(二)政策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5.8,国土资源部令第 72号);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 资厅函20141237 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