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规章制度 北方工业大学民商法硕士 同学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北方工业大学民商法硕士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为北方工业大学民商法硕士同学自愿组成联合性群体,为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加强民商硕士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和民商硕士团体和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点之间沟通和联络,激励同学们发扬北方工业大学敦品励学,才德并懋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民商硕士主动向上、团结互助精神,为民商大家庭温暖长存,同学间长久友谊,为我们母校、学院、硕士点发展共同努力。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道德风尚。本会提倡友好互助、资源共享、良性互动,追求开放连续发展。 第五条 本会接收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业务指导。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本会工作范围: (一)加强同学间、师生之间,同学和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联络和交流; (二)促进民商硕士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民商硕士点发展做贡献; (三)组织和促进会员间工作、学习、生活交流,建立民商硕士网络交流平 台,为会员共同发展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