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方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建筑机械安全使用规程JGJ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2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3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4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5 在起吊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6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7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采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