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共7页).docx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1284922 上传时间:2022-02-1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共7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共7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共7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共7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共7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但有些情况下,虽然属于发生了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发生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行为,但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征收增值税与免征增值税虽然均不缴纳增值税,但在增值税抵扣政策上有所不同:免征增值税的,相应已抵扣的进项税应当转出;而不征收增值税的,其已抵扣的进项税不用转出处理。所以,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是不同的。不征收增值税项目项目有哪些?本文结合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梳理如下: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职务性服务(即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但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工作岗位无关的服务,凡属于应税服务征税范围的,仍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例如,甲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为本单位运输货物收取的运费应按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