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不征收增值税的十六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但有些情况下,虽然属于发生了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发生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行为,但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征收增值税与免征增值税虽然均不缴纳增值税,但在增值税抵扣政策上有所不同:免征增值税的,相应已抵扣的进项税应当转出;而不征收增值税的,其已抵扣的进项税不用转出处理。所以,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是不同的。不征收增值税项目项目有哪些?本文结合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梳理如下: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职务性服务(即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但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工作岗位无关的服务,凡属于应税服务征税范围的,仍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例如,甲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为本单位运输货物收取的运费应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