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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试题大攻略( +答案) 2006-2007 第一学期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 1、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主要著作包括( ) A、理想国 B、政治家 C、政治学 D、尼各马可伦理学 2、关于“法律解释”的正确理解是( ) A、法律解释是成文法出现后的必然现象 B、法律解释必须完全根据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C、法律解释有完善立法的作用 s D、法律解释的效力高于被解释的法律文本 3、法律对利益的调整机制为( ) A、表达利益要求 B、消灭利益冲突 C、平衡利益冲突 D、重整利益格局 4、有时被人们称为价值法学的是( ) A、社会法学 B、分析

2、法学 C、自然法学 D、哲理法学 5、以下著名法学家,属于法国的是( )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孟德斯鸠 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为( ) A、法律的产生远早于宗教 B、法律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的自觉力量,而宗教则不是 C、法律规则人的外部行为,而宗教规范则相反 D、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而宗教规范则相反 7、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后果超出了立法者本来的意图,这说明法律具有( )功能。 A、显性功能 B、隐性功能 C、正功能 D、非功能 8、“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的命题出自( ) A、马克思 B、霍布斯 C、孟德斯鸠 D、康德 9、对利益作了门捷列夫元素周期表式的分类

3、的是( ) A、德国的赫克 B、法国的爱尔维修 C、英国的边沁 D、美国的庞德 10、关于国家和法的关系,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 A、法治国家和法发生联系,人治国家和法不发生联系 B、法律形式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C、国家的性质和特征决定法律的性质和特征 D、国家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法律的重要作用 11、科学技术对法律系统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具体言之,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的发展( ) A、扩大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B、对立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C、对法律实施提供了全新的手段 D、提高了法律实施的效率 1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社会是法律的产物 B、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C 社

4、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 D、法律性质决定社会性质 13、亚理士多德把正义分为( ) A、形式的正义 B、分配的正义 C、平均的正义 D、实质的正义 14、通过法律实现自由表现在( )。 A、法律将自由意志规定为自由权利 B、法律界定各项自由权利之间的界限 C、法律为自由权的实现提供保障 D、法律为了各项自由的协调而限制自由 15、( )用“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这句话来表达法律与自由的一般关系。 A、康德 B、黑格尔 C、洛克 D、亚理士多德 二、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4 分,共 16 分) 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并说明其正确或

5、错误的理由。 1、差别对待是违反平等要求的。( ) 2、法律至上会导致对道德作用的否定。( ) 3、在我国学理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 4、立法者仅凭自己的良好愿望就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 ) 三、简述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题 6 分,共 18 分) 1、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2、简述如何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3、简述法律 与道德的区别? 四、论述题(本题 12 分) 论述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及其法理意义? 五、材料题(本题 24 分) 材料: (一)公民休息权与公民娱乐权问题。云南昆明一弹琴者影响其他居民休息,不仅自己弹还教学。被告辨称:钢琴声是最美妙的音乐,怎么会是噪音?原告称:我们

6、听音乐可以去音乐厅,不分昼夜弹琴干扰我们休息,影响身心健康。法庭测量是否达到噪音标准,结果没有达到。但法庭还是认为侵犯休息权,要求弹琴者装隔音设备。 (二)记者的采访权与公民的隐私权的冲突。主要说偷拍现象,这是新闻媒体中司空见惯的行为,对反腐有一定好 处,但暗含许多问题。还有医生让实习生观摩治病的案例。这虽为医学惯例,但能否用更合理方式进行?也是一种平衡。 要求:请结合上述材料论述:权利冲突现象的成因及其解决?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 1、 AB 2、 AC 3、 ACD 4、 C 5、 CD 6、 B 7、 B 8、 C 9、 D 10、 BC

7、D 11、 ABCD 12、 AD 13、 BC 14、ABCD 15、 D 二、判断分析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4 分,共 16 分) 1、错。正义需要差别对待,这样也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 2、错。法律至上不会导致对道德的否定,并且法律至上的法治社会也需要道德发挥调整社会的良好功能。 3、错。因其是非正式解释,所以,在我国学理解释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4、错。良好的愿望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同样十分重要的是需要具有良好的素质与理性能力,对社会及立法事业有着精审的洞察,这样才能制定出高质量的法律。 三、简述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8 分) 1、导致法律价值冲突的

8、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与复杂性、社会条件的多重性与变化性,是导致法律冲突的社会原因。( 3 分) 其次,法律价 值主体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是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3 分) (另外,要求进行一定的展开论述。) 2、第一,通过立法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使正义要求规范化、明确化,从而促进和保障权利分配的正义。( 2 分) 第二,通过法律实施,发挥法律的特殊强制性,惩罚非正义行为,以促进和保障正义的实现。( 2 分) 第三,通过公正地解决冲突,裁决纠纷,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 2 分) 3、道德和法律产生的背景不同。道德和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道德和法律所规范的内容不完全相同。道德和法律的

9、实施方式不同。违反道德和法律所产生的后果不同。(以上每点 1 分,稍加展开 1 分) 四、论述题(本题 10 分) 第一,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二者来源不同;二者要求不同;二者追求利益的重点不同;二者的限制程度不同;二者实现的方式不同;二者的范围不同。(以上六点每点 1 分,计 6 分) 第二,法理意义是区分的基础上,可看出对权利与权力应当给予不同的法律对待,对权利进行保障,对权力进行控制。( 4 分) 五、材料题(本题 24 分) 首先是对造成权利冲突原因的分析,主要是权利滥用问题,越过应有的边界。(此部分的详加论述 10 分) 其次对解决方案的探讨,主要是围绕着权利与自由的法律限制及公民科学地

10、权利观念两个方面。( 10 分) 结合材料( 4 分) 2006-2007 第二学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 A、文理解释 B、系统解释 C、目的解释 D、语法解释 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 A、柏拉图 B、伯林

11、C、哈特 D、康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 )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 5、 约翰 ?洛克 (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

12、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 “自然权利” 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 A、 生命权 B、财产权 C、自由权 D、 追求幸福权 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 ) 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

13、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 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 21 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 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 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

14、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 ) 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 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

15、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 ) A、 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 B、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C、 共产党宣言 D、 巴黎手稿 10、我国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 )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

16、的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 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 )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

17、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3、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 15 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 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

18、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4、“对于浪漫的武士而言,你承认他的淑女为一名美女并不够,如果你不承认她是上帝已造就的或将要造就的第一美人 ,你就要准备与他决斗。所有人心里都有一种对理论知识的要求,这种要求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无法用别的方法获得,就只好在醉梦中寻找。依愚之见,这种要求就存在于哲学家想证明真理为绝对的努力背后,存在于法律家对普遍有效的准则的追求背后,该普遍有效的准则名之为自然法。”对霍姆斯这段话的意思理解错误的是( ) A、霍姆斯认为对法的

19、本质属性进行追问是一件无意义的事情。 B、霍姆斯认为应当去追问法律的本质问题,尤其是对自然法的探询是值得称道的。 C、霍姆斯对法律家追求普遍有效的准则是非常赞同的。 D、霍姆斯认为法律家就应当去追求绝对化的真理。 5、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 A、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 B、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C、功能发挥中的互动关系 D、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 三、辨析题(请判断下列命题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15 分) 1、法律价值之间不可能存在冲突。( ) 2、程序正义在于通过对实体权利义务的安排,为社会提供一种秩序。( ) 3、实证主义法学

20、派认为“恶法非法”。( ) 四、简答题(本 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1、简要回答法律在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 2、简述正义与法律关系的学说并说明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基本方法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 结合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论述人类的平等诉求及其法律保护机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 小题, 15 分) 位于重庆市主城九龙坡区繁华地带的一个危旧房改造项目工地中,二百八十户拆迁房屋已搬迁,仅剩一户未搬迁。三年多来这里孤独地耸立着一栋二层小楼,小楼周围已向下挖空数米。这座像“孤岛”一样的小楼照片在今年三月 流传开来,被网友称为重庆甚至中国

21、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房主杨武、吴苹夫妇在现身两天内迅速成名。据了解,夫妇俩要求开发商在原位置给其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开发商未答应,并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裁定。后双方协商未果,主管部门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提出司法强拆的申请,法院作出杨武夫妇限期自行搬迁的裁定。 面对裁定,房主吴苹表示,他们“要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杨武则重回空置两年、已被断水断电的小楼中,挂上国旗,打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 某位学者断言,个人在行使物权时,必须要顾及公共利益。 这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 这需出台具体的规定来完善。 在完善之前,根据目前公众对公共利益的认识,

22、开发商建商业用房,一般来说不属公共利益范畴,所以,若物权法已生效,该“钉子户”应可胜诉。 另一位学者提出,认为吴苹一家拒绝拆迁的理由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观点是不成立的。旧城改造本来就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而且法院已经作出了裁定,认为拆迁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吴苹一家自己不把房子拆掉,那么就是违法行为。这位学者支持支持强制拆迁,认为法院已经下达了裁定, 就要按照 (法院的裁定 )执行。 两位学者的意见都是根据物权法作出来的,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他们的认识并不统一。 试根据法律与利益的相关理论和人权理论,谈谈你对这个案件的中出现的“公共利益”的争论。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知识阐释

23、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七、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 1 小题, 15 分) 案件发生在两千多年以后,年春末夏初的纽卡斯国。月上旬,该国洞穴探险者协会的维特莫尔等五位成员进入位于石灰岩洞探险。但当他们深入洞内时发生了山崩。五位探险者发现受困后就在洞口附近等待救援。 由于洞穴地点地处偏远,山崩仍在继续,营救工作非常困难,而在营救过程中的一次山崩更是夺去了十名营救人员的生命。与此同时,洞穴内五位探险者随身所带的食物有限,洞内也没有可以维持生命的动物或植物,探险者很可能会在出口打通前饿死。 在探险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营救终获成功。但当营救人员进入洞穴后,人们才得

24、知,就在受困的 第二十三天,维特莫尔已经被他的同伴杀掉吃了。 根据四位生还者的证词,在他们吃完随身携带的食物后,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吃掉一位同伴的血肉来保全其他四位,也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通过抓阄来决定吃掉谁,因为他身上刚好带了一副骰子。四位生还者本来不同意如此残酷的提议,但在危急的情况迫使他们接受了这一建议,最终选定了一种掷骰子的方法来决定他们的命运。掷骰子的结果把需要牺牲的对象指向维特莫尔,他于是被同伴吃掉了。 四位探险者获救后因营养失调而住院治疗。出院后,四位获救者被指控谋杀维特莫尔。初审法庭经过特别裁决确 认上面所述的事实,根据纽卡斯国刑法的规定,法官判定四位被告谋杀维特莫尔的罪名成立,判

25、处绞刑。四位被告向纽卡斯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意见 : 纽卡斯国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组成,他们分别是特鲁派尼、福斯特、基恩、汉迪和唐丁。现在他们的判决将决定四位被告的命运。 特鲁派尼首席法官扮演了案情叙述者的角色,这让他所阐释的维持初审原判的理由非常简单。特鲁派尼认为,作为民主国家的法官,他的职责就在于根据法律条文的平常含义来做出自己的判决,而不能在立法机构所制订的法律条文加入自己的价值偏好。刑法规定:“任何故 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人都必须被判处死刑。”虽然同情心会促使法官体谅被告当时身处的悲惨境地,但法律条文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第二位法官福斯特主张推翻初审法院的判决,并为此提出了两项各自独立的

26、理由说明。首先,福斯特认为纽卡斯国的刑法并不适用于这些受困于洞穴绝境中的探险者。根据社会契约理论,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正是为了在文明社会里的和平共存才成立了政治国家,这一契约也构成了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基础。但在五位探险者受困于洞穴时,现实的困境决定了他们并非处于“文明社会的状态”,而是处在社会契约论所说的“自然状态”。在这种自然状 态下,维特莫尔所提出并经所有人同意的生死协定就构成了他们的社会契约,也是在本案中应该适用的有效法律。 第三位法官基恩投下了维持初审法院判决的第二票。基恩法官一开始就说:“我不想讨论的问题是关于这些人所作所为的对错善恶。这同样是个无关法院职责的问题,因为法官宣誓适用的是法律

27、,而不是个人的道德观念。” 第四位出场的汉迪法官主张撤销本案初审的有罪判决,汉迪法官就指出,如果统治者理解民众的感情和观念就会带来仁政。但如果统治者缺乏这种理解,民众感受到的只能是暴政。那么民众的常识和意志是什么?汉迪提出了主流媒体的一 个民意调查,“你认为最高法院应该如何处理洞穴探险者?”大约百分之九十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宽恕被告或仅给予象征性的处罚。民众的态度显而易见。因为“法庭应该考虑民情”,被告的被控罪名不成立。 鉴于四位法官的表决形成比的平手,最后出场的唐丁法官的态度就决定了被告的最终命运。唐丁法官最终做出最高法院历史上没有先例的裁决:宣布退出对本案的判决。 问题:如果你是第五位法官,你

28、将如何作出判决?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理学知识;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 通顺。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1B 2B 3C 4B 5D 6D 7A 8B 9C 10A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ACD 2ABCD 3ABD 4BCD 5ABCD 三、辨析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1、错误( 1 分) 法律价值本身是一个体系或者系统。( 1 分)组成法律价值 体系的各法律价值并非是平行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每一个价值

29、都有自身相对的独特性。( 2 分)多种规定性不同的价值共存,在逻辑上旧有冲突的可能。( 1 分) 2、错误。( 1 分) 实体正义在于通过对实体权利义务的安排,为社会提供一种秩序( 2 分) 程序正义是一种解决纠纷意义上的正义。( 2 分) 3、错误( 1 分) 实证主义的观点是“恶法亦法”。( 2 分) “恶法非法”是自然法的观点。( 2 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1、( 1)建立和维持政治秩序。( 2 分) ( 2)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2) ( 3)建立和维护深化经济秩序。( 3 分) ( 4)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3 分) 2、( 1)通过

30、立法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使正义要求规范化、明确化。( 3 分) ( 2)通过法律实施,发挥法律的特殊强制性,惩罚费正义行为,促进正义的实现。( 3分) ( 3)通过公正地解决冲突和裁决纠纷,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 4 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 法律与平等的一般关系。( 4 分) 法律将平等权利化。( 5 分) 法律为平等提供统一标准。( 3 分) 法律保护被确认的平等。( 3 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 小题, 15 分) 观点突出。 ( 4 分) 论证充分。( 4 分) 逻辑严谨。( 4 分) 文字通顺。( 3 分) 七、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 1 小题,

31、15 分) 对材料的简要叙述。( 4 分) 法律与人权相关理论的阐释。( 6 分) 论证充分。( 4 分) 逻辑严谨。( 4 分) 文字通顺。( 2 分) 初阶试题 A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出版法理学的范围,并将法理学从法学中分离出来的是( ) A德国哲学家黑格尔 B英国法学家边沁 C美国法学家庞德 D英国法学家奥斯丁 2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主张的是( ) A亚里斯多德 B西 塞罗 C柏拉图 D乌尔比安 3英国新分析法学派的代

32、表人物哈特著名的代表作是( ) A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B法律的道德性 C论当代在立法和法学方面的使命 D法律的概念 4在西方,“法”的概念不同于“法律”,是因为“法”指的是( ) A理想法 B实然法 C公平 D权利 5法律概念的特点有( ) A法律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B法律实践中的不可操作性 C法律上的规定性 D语言上的确定性 6法律原则的特点有( ) A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B高度的稳定性 C强大的适应性 D强制性 7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相比,有较好的( ) A社会适应性 B稳定性 C预防功能 D社会改革功能 8保证实体权利与义务、职责与职权得以实现的方式和手段的法律是( ) A实体法 B程序法 C普

33、通法 D成文法 9衡平法存在于我国的 A.台湾地区 B.澳门地区 C.香港地区 D.台湾和香港地区 10下列关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一般法针对任何法都是一般法,特别法针对任何法都是特别法 C特别法是针对特定事项的法,一般法是针对一般事项的法 D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可以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更加有效 二、概念比较(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 1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 2法律事件和法律事实 三、判断分析(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判断下列各题 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34、并说明其正确或错误的理由。 1不成文法是指没有书面的文字形式的法。( ) 2法律知识越多,法律意识越强。( ) 3法律责任归结原则的首要原则是公正原则。( ) 4法律的评价作用是对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合法与不合法、违法与不违法的评价。 ( ) 5法律责任就是法律制裁。 ( )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法律起源的规律 2英美法系的特点 3法治的含义 4 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 5法律实现的社会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0 分) 试述法律原则的作用 六、材料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20 分) 一名县教委的办事科员,一名 5 岁男

35、孩的父亲,一名曾当过中学教师的文学系毕业生,一名爱好舞文弄墨的瘦弱文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 8 月 15 日,在茶余饭后、闲暇之余,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有关时事的打油诗沁园春 ?彭水:“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 恼。” 写好沁园春 ?彭水后,秦中飞把诗词输入手机,在接下来的十几天里,他发了 10 15 条短信,并在 QQ 上发给了 4 6 个网友。 他万万没想到,半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这条让自己小有得意的短信竟招来牢狱之灾 ?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把他送进看守所关押了一

36、个月。其间,公安机关还传讯了接收短信的 10 多个人,以及这些短信的二次甚至三次传播和接收者,“至少有 40 多人受到牵连”,一位收到短信而被两次问话的中学老师称。 公安机关相信,在这首词里,隐喻了彭水县委县政府三个领导 ?前任彭水县委书记马平,现任县长周伟,县委书记蓝庆华。词中所“隐射”的三个主角之一,彭水县前任书记马平, 2001年调任重庆铜梁县委书记,今年 8 月 30 日,因涉嫌职务犯罪,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检方的起诉意见书称,秦中飞捏造了一首引起群众公愤的词,利用 QQ 和短信方式进行发送,严重危害该县社会秩序和破坏了蓝庆华、周伟的名誉,触犯刑法 24

37、6 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 律师李纲认为,“从秦中飞的沁园春 ?彭水来看,并不构成诽谤罪” 。李纲认为,词里面所写的并非捕风捉影。“你可以从字面理解到任何意思,但不能因此认定诽谤了谁。缺乏了主观意图,诗词中没有指名道姓,也没说什么坏话,只是描述了彭水的现状和事实。” 阅读以上材料,运用法理学知识自拟标题,对该案予以评论。(要求结构完整、论述清楚、观点明确、理由充分、中心突出。 一、 不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1 D 2 A 3 D 4 ACD 5 ACD 6 BCD 7 CD 8 B 9 C 10.AD 二、概念比较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 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第一,法律效力指法律具有的约束力和保护力,属于“应然”范畴;法律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的实际实施状态,属于“实然”范畴。 (1 分 )第二,法律效力一般强调形式有效性,即法律只要满足由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即获得约束力和保护力;法律实效一般侧重实质有效性,即法律只有在实践中部分或全部被遵守、执行、适用,才是有实效的。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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