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一、概念方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属于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批准登记而设立的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依照共同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规定合作各方权利和义务的经济组织。合作经营的中国合作者可提供土地、自然资源、劳动力和劳动服务或现有可利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外国合作者可提供资金或技术、主要设备、材料等。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它们的投资方式,分配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清算方式、合作方式、风险方式不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