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防护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环境、使用工具、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行以及管理等受到种种影响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第三条 公司生产过程中事故隐患的发现源于各级安全检查和职工对事故隐患的及时报告。公司职工有及时如实报告事故隐患的义务。第二章 事故隐患的分级第五条 根据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损失严重程度,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级别。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公司总经理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属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落实整改,部门负责任人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