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员工因公出国(境)的管理,根据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外办20135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国资人201038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外交部、中央外办及我市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系指对集团所有公务出访、考察、境外培训(包括赴港澳台地区)等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企业的所有在职人员。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集团科技发展部是集团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的相关制度;(二)编制年度公务出访、培训计划;(三)负责出国(境)前的外事教育和出国(境)考核工作;(四)负责因公出国(境)的报审手续;(五)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的办理;(六)负责因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