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货查验制度第1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第2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第3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1 第三条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2 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3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4 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 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6 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