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工作服务指南(一)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1、服务对象及标准具有城镇户籍,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女性年满 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 55 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按当年全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2、服务流程图区就业局对相关手续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对各区上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灵活就 业社保补贴资金拨付到市就业局。灵活就业人员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申报社保补贴相关材料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区就业局。市就业局将社保补贴资金拨付银行打卡并发放给灵活就业人员。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第二
2、代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5、银行卡复印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相关手续,并书面告知需 补充材料或退回原因。(二)市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1、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以下失业人员:(1)从各类学校毕(肄)业人员;(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失业人员;(4)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5)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失业人员;(6)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转军人没有实现就业的人员;(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未实现就业的人员;(8)农村
3、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 6 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2、办理流程图(三)市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办理1、服务对象已经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从各类学校毕(肄)业人员持户口、毕(肄)业证书;(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户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持户口、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废业证明;(4)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户口和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持户口、承包土地被征用证明;(6)未纳入国家统一
4、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持户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安置证明;(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持户口、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 6 个月以上的人员,失业后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半年以上暂住证。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为手续齐全者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人员登记表 ,同时录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区就业局对经审核合格者,打印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由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免费发放给本人。申报材
5、料不全即时告知本人2、办理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办理时间及程序持证人员应在每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到户口所属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办理,经社区初审,县(市) 、区就业局进行年检审核。4、服务承诺 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在 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和信息上报,区就业局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年检审核。咨询电话:前进区就业局:8635145 向阳区就业局:8289234 东风区就业局:8391607 郊 区就业局:85635775、服务流程图年检人员于每年 3 月 1 日到 5 月 31日期间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口所属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证
6、件年检。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将持证人员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登记并录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区就业局审核。区就业局年检审核后,由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发给申请年检人员。(四)市区就业失业登记证丢失补办1、服务对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出现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2、办理材料(1)证件丢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2 寸彩色免冠照片 1 张。 3、办理程序(1)证件丢失人员在本市佳木斯日报或三江晚报刊登证件丢失声明。(2)证件丢失人员持证件丢失声明到原发证机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提交补办手续。(3)经社区上报,区就业局审核后,打印补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4
7、、服务承诺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在 1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补发证件相关材料上报,区就业局在 1 个工作日内对审核合格者补发新证。咨询电话:前进区就业局:8635145 向阳区就业局:8289234 东风区就业局:8391607 郊 区就业局:85635775、服务流程图(五)市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1、服务对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失业人员:(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3)残疾失业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与用人
8、单位申请补办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丢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 寸彩色免冠照片 1 张,到原发证机构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对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后,报区就业局审核并录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区就业局为符合条件人员补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由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免费发给申请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进行失业登记,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之日起,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人员。(6)失地失业人员。(7)曾荣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失业人员。(8)军人配偶、烈属失业人员。(9)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
9、偶证明,抚养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10)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持高校毕业证书的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2、办理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人员类别不同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应提交零就业家庭认定手续。(2)残疾失业人员应提交残疾人证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应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应提交失业登记情况记载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连续失业年以上证明。(5)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应提交承包土地被征用的证明材料。(6)县级以上劳动模
10、范失业人员应提交劳动模范证书或相关证件。(7)军人配偶应提交结婚证和配偶的军人证件(证明) 。(8)烈属应提交烈属证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9)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应提交离婚证 ,丧偶者应提交结婚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10)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应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及零就业家庭或城镇低保家庭证明。 3、办理程序申请认定人员到户口所属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办理,由社区初审,区就业局认定审核,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栏内打印就业困难人员类型。4、服务承诺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在 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实、公示,区就业局在 2 个工作日内审核认定。咨询电话:前进区就业局:8
11、635145 向阳区就业局:8289234 东风区就业局:8391607 郊 区就业局:8563577(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业务办理1、服务对象及标准法定劳动年龄内,男 16-60 岁、女 16-55 岁,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参加创业培训。凡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都可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2、办理材料(1)登记失业人员:本人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 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初高中毕业生:本人
12、身份证 、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复员转业军人:本人身份证 、退役证明原件复印件。(6)残疾人:本人身份证 、 残疾证原件复印件。3、办理程序凡是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人员在社区填写职业培训学员登记表;根据社区通知的培训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培训。4、服务承诺免费培训咨询电话:39865615、服务流程图宣传培训政策学员填写职业培训学员登记表及上交所需材料上报学员信息通知学员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掌握学员就业情况及时上报(七)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办理1、服务对象及标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 60 岁,女 55 岁以内,已领取养老金人员除外),有创业能力、创业愿望和偿还能力,诚实守信,在本市有创业项目,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刑释解教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