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扶持产业用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1 - 附件 1: 肇庆市扶持产业用地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产业用地供给,提高我市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降低产业用地初始成本,根据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90 号)和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粤国土资规字202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扶持产业用地指导意见如下: 一、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一)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或实际投资额 10 亿元以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 优先发展产业指依据最新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是指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装 - 2 - 备、新能源装备、汽车制造、航空制造、卫星及其应用、重大成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