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寿疫苗意外伤害险条款解读,马福宝 主任医师中华医学会AEFI诊断委员会委员,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中规定的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由财政承担,第二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由生产企业承担,统称为法定基本保障。国家推动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由财政资金承担的补偿,转为将财政资金招标委托第三方保险公司承担补偿的职责,但不包括对偶合症、不排除病例、免疫失效和第二类疫苗接种反应的补偿(以下简称财政基础险)。国家鼓励群众通过购买包括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以及对偶合症、不排除病例、免疫失效等病例进行补偿的预防接种商业补充保险产品,获得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高额增倍的保障。形成“法定基本
2、保障或财政基础保险”加“商业补充保险”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多层次保险补偿体系。,一、中国人寿为什么开发“疫苗接种意外伤害险及附加险”?答:1、新生儿出生后,为预防传染病或相关疾病的发生,疫苗接种是必须的,且在7周岁前需接种近50多针次疫苗。2、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发生是存在的,虽然发生率较低,但接种风险何时发生是计算不出来的,也就是说疫苗接种意外伤害的风险是无法预知,让人防不胜防。3、目前疫苗接种意外伤害病例的报道,时常都在发生。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逐步上升的趋势,包括诊治费用居高不下等。对不幸发生接种意外伤害的家庭而言,将是一个悲剧,整个家庭就要陷入困境,痛苦一生。 因此,为构建
3、和谐社会,解决儿童家长疫苗接种安全的后顾之忧,中国人寿在国家政策鼓励基础上,开发出低缴费,高额保障的疫苗安全保障的商业补充险产品。,二、哪些人可参与投保中国人寿的“疫苗接种意外伤害险及附加险”? 凡是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接种要求的、无接种禁忌症的自然人。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无限制,但一般主要保障7岁以下儿童。其他年龄段人群符合条件者也可参与投保。,三、参加中国人寿“疫苗接种意外伤害险及附加险”投保的被保险人,享有哪些权益? 答:(1)享有国家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保障补偿,相关异常反应补偿标准按各省制定的补偿办法执行。(2)享有“中国人寿疫苗商业补充险”和中国人寿赠送的预防
4、接种责任险保障的低缴费、高额增倍保障,赔偿金最高可达80万元。(3)享有中国人寿的优质服务,帮助投保人获得上述两方面的补偿与赔偿。,四、参加中国人寿“疫苗接种意外伤害险及附加险”投保的被保险人,能否享有国家对疫苗接种反应的基本保障补偿?答:完全能够享有国家对疫苗接种反应的基本保障补偿。 按国家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伤害,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给予受种伤害者补偿(注:第一类疫苗接种出现伤害由各省财政负责给予补偿;第二类疫苗接种出现伤害由疫苗生产企业负责给予补偿),相关异常反应补偿标准按各省制定的补偿办法执行。 这种补偿是强制性的、法定的,但补偿金额较低。无论是否购买疫苗商业补充
5、险的所有受种者都应享有的权利,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五、中国人寿“疫苗意外伤害商业险”产品分为几类?每个产品投保费用是多少? 答:中国人寿“疫苗意外伤害商业险”品种有三种,分别为(1)呵护保障,投保费68元/年。(2)无忧保障,投保费102元/年。(3)尊享保障,投保费152元/年。,六、中国人寿“疫苗意外伤害商业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中国人寿“疫苗意外伤害商业险”的保障涉及到预防接种意外伤害险保障和预防接种单位责任险保障,具体保障病种及赔付金额见下表。表中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意外身故,可同时享有意外伤害险保障和责任险保障的双份保障,即赔偿金额为所购保障品种的合计金额(举
6、例:如受种者购买了尊享保障品种,出现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意外身故,则赔付金额为10万元70万元80万元)。而表中其它保障病种的赔付按相应栏目的保障金额标准赔付。,七、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是什么? 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诊断结论或者鉴定结论是因疫苗接种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包括无菌性脓肿、热性惊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瘢、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反应(Arthus反应)、血管性水肿、其它系统过敏性反应、多发性神经炎、臂丛神经炎、癫痫、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脊灰)(VAPP)、卡介
7、苗(BCG)淋巴结炎、BCG骨髓炎、全身播散性BCG感染、局部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以及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等。,八、相关各方是指哪几方? 主要包括疫苗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受种方等。,九、什么是第一类疫苗? 是指由政府财政出资购买的,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的疫苗,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进行接种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限1.5周岁)、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多糖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十、什么是第二类疫苗? 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
8、种的其他疫苗,包括60ug和20ug乙肝疫苗、Hib疫苗、肺炎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A+C结合流脑疫苗、ACYW135群四价流脑、百白破-Hib四联疫苗、灭活脊灰-百白破-Hib五联疫苗、戊肝疫苗等。,十一、什么是一般反应? 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十二、什么是偶合症? 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其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十三、什么是免疫失效病例? 答:是指在预防接种单位处接受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
9、相关疫苗(注:轮状病毒疫苗和狂犬病疫苗除外)全程接种后的儿童自接种后1个月起至相关疫苗注明的保护时效期内内发生相关疫苗针对疾病(一对一相符的疾病)。举例已按要求接种过麻疹疫苗者,在上述时限内发生麻疹疾病者,就视同免疫失效。已按要求接种过A群流脑疫苗者,在上述时限内发生流脑且致病菌分离为A群流脑者,就视同免疫失效。但如果致病菌分离为C群流脑者,就不属于免疫失效且不承担赔偿责任。,十四、相关疫苗预防疾病发生的保护时效期是多久? 答:由于疫苗的抗原性质、结构、分子量大小和效价、免疫机制等的不同,各种疫苗接种人体后预防相关传染病或疾病发生的保护时效期是长短不一的,因此,以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关“疫苗说
10、明书”记载的保护时效结合条款合同约定的规定时间为准,部分品种规定的保护时效期列表如下:,1、卡介苗:预防结核性脑膜炎和播散性结核病,保护时效期为1年。2、乙肝疫苗: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保护时效期为6年,上限至7周岁。3、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病引起的小儿麻痹症,保护时效期为3年。4、百白破三联疫苗: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疾病。对百日咳保护时效期为2年,对白喉和破伤风疾病保护时效可上限至7周岁。5、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预防麻疹、风疹和腮腺炎。相关疫苗保护时效期各为2年。6、A群流脑多糖疫苗:预防A群流脑疾病。保护时效期为2年。7、A+C群流脑结合疫苗:预防A群和C群流脑疾病。保护时效期
11、为2年。8、ACYW135四价流脑多糖疫苗:预防A群、C群、Y群、W135群流脑疾病,保护时效期为2年。9、乙脑疫苗:预防乙型脑炎,保护时效期为2年。10、13价或23价肺炎疫苗:预防肺炎链球菌引起的肺炎,保护时效期为2年。11、EV71型肠道病毒疫苗:预防由EV71型肠道病毒引起的疾病症状,保护时效期为1.5年。12、流感疫苗:预防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疾病,保护时效期为1年。13、Hib疫苗: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疾病,保护时效期为1年。14、水痘疫苗:预防水痘病毒引起的水痘,保护时效期为3年。15、各种联苗保护时效期参照上述相关单病种疫苗预防相关疾病的保护时效期如百白破三联疫苗+H
12、ib疫苗的四联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Hib+IPV的五联疫苗等。注:1、成人疫苗尚未列入;(2)新上市的或其它儿童疫苗尚未列入可另行规定,十五、什么是心因性反应? 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性反应。,十六、中国人寿保险疫苗种类有哪些? 答:包括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保险保障(但轮状病毒疫苗和狂犬病疫苗除外),十七、本产品保险对象?如何界定保险期间即保险生效期? 答:本产品保险对象是指满月婴儿至7周岁及以上人群,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的次日即生效。 而对于未满月的新生儿,投保人在投保并交清保险费以后至满月当日起才生效。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期之前发
13、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十八、疫苗意外伤害险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合格的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但不包括轮状病毒疫苗和狂犬病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发生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含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而导致身故、伤残和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十九、疫苗意外伤害险中的身故保险责任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与疫苗接种存在因果关系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而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照双方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二十、疫苗意外伤害险中的伤残保险责任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
14、保险人因与疫苗接种存在因果关系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导致严重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人按照双方约定的伤残保险金额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二十一、伤残等级是如何界定的?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卫生部令第32号)的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确定。如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二十二、疫苗意外伤害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与疫苗
15、接种存在因果关系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在医院进行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就剩余的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每次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医疗费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约定给付比例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报销,则被保险人不得就已经补偿的费用再次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二十三、疫苗意外伤害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有上限吗?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费用,保险人均按约定分别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
16、该项保险责任终止。,二十四、疫苗意外伤害险中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接种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和要求对被保险人实施规范接种,在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一定的时间内发生的、且符合相关疫苗生物学特性所造成的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和功能损害的疾病,在相关各方均无过错,且被保方积极配合医嘱进行相关检测,依据相关疾病临床表现、体征、疫苗生物学特性和实验室检测及病原分离的结果,不能认定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与疫苗接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分离到病原体或找到致病因子,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经市级(含)以上预防接种主管部门或鉴定组织的诊断或鉴定为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二十五
17、、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包括三种情形即一是身故、二是伤残、三是涉及治疗的医疗费用保险。,二十六、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中的身故保险的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疫苗接种后24小时内身故且明确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而导致的,保险人按照双方约定的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赔付比例与身故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十七、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中的伤残保险的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疫苗接种之日起14天内(注:服用脊灰减毒活疫苗6-40天)出现临床症状,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诊断
18、或鉴定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的。 保险人按本条款本条第(二)项计算的伤残保险金金额再乘以双方约定的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赔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二十八、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中的涉及治疗的医疗费用保险的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疫苗接种之日起14天内(注:神经系统迟发型异常反应的潜伏期在2天-60天内)出现临床症状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且诊断或鉴定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导致其对于被保险人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就
19、剩余的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按本条款本条第(三)项计算的医疗费用保险金金额的基础上,再乘以双方约定的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二十九、对造成诊断为不排除病例或不明原因病例的责任区分与补偿的规定? 在出现意外伤害后,被保方积极配合医嘱进行相关采样、检验与检测,仍不能确定病因的话,则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承担补偿保险金总额的50%。而如果是由于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不配合检查、采样和检验等造成诊断或鉴定为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的,则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承担补偿保险金总额的25%。,三十、什么是预防接种责任险? 中国人寿为“开展疫苗意外伤害商业险的接
20、种单位”购买了预防接种责任险,并赠送给已经购买疫苗意外伤害商业险的被保险人。 承诺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在其责任区域范围内,由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实施接种,则保证适龄儿童在本单位内实施的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三十一、预防接种责任险承担哪些保险保障? 预防接种责任险承担包括 一是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致死病例的责任保障(注:其死亡是由疫苗接种引起的、且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存在因果关系); 二是免疫失效病例的责任保障; 三是约定疾病的偶合症保障。,三十二、预防接种责任险中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致死病例的责任保障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
21、接种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发生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而导致身故的,其死亡是由疫苗接种引起的、且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存在因果关系的病例。,三十三、预防接种责任险中免疫失效病例责任保障的定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责任区域范围内,由其医疗卫生人员按照接种规范实施接种,受种者全程接种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质量合格的疫苗后,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疫苗防疫有效期内(不超过一年)仍然患该疫苗所针对疾病,导致受种者医疗费用支出,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三十四、预防接种责任险中偶合症责任保障的定义? 偶合症责任保障包括:(1)重大疾病偶合症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预防接种单
22、位处接受疫苗接种之日起14天内发生15种重大疾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定为疫苗接种偶合症,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补偿。(2)死亡偶合的保障:是指相关各方均无过错,受种者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死亡的案例,诊断结论或者鉴定结论属于接种后巧合发生、是因为其它疾病或因素造成的、且与疫苗接种无因果关系的案例。,三十五、重大疾病偶合症保障中15中重大疾病是指哪些疾病? (1)恶性肿瘤:(2)脑出血后遗症:(3)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5)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6)良性脑肿瘤:(7)双目失明:(8)瘫痪:(9)心脏瓣膜手术:(10)重型
23、再生障碍性贫血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 (13)双耳失聪:(14)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5)语言能力丧失:,三十六、关于疫苗接种意外伤害险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免责条款有哪些?(一)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二)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三)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四)接种单位接种前,未实施预防接种前告知和禁忌症询问筛检的,造成受种者出现损害的;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
24、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五)因偶合症(注:条款中约定情形除外)、心因性反应的;(六)投保人或监护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七)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在被保险人疫苗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时不及时就诊和不及时报告当地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造成采样、检验和治疗不及时,不能判定疾病病因的,按条款约定的执行;(八)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在被保险人接种疫苗后发生疾病时不执行医嘱的;(九)被保险人在不具有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具备预防接种条件的单位接种疫苗的;(十)擅自使用药物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十一)被保险人因治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所
25、用药品的异常反应;(十二)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经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十三)对于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在医护人员提出医学建议后,受种者或受种者监护人仍要求实施接种的。,三十七、保险赔偿金额有没有上限? 答:有。条款中约定的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三十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或鉴定由谁负责? 答:根据国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三十九、如何保证调查诊断鉴定结论的公正,防止超额赔付和虚假赔付事件的
26、发生? 答:根据国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结合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调查诊断结论。死亡病例调查诊断需要尸检结果的,受种方拒绝或者不配合尸检,承担无法进行调查诊断的责任。另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出险报告有事实核查的职责,由此可积极参与调查诊断的全程跟踪服务。,四十、哪些疑似疫苗接种反应是由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负责出具诊断报告? 答:轻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高热就诊病例、过敏性皮疹、无菌性脓肿、热性惊厥、局部血管性水肿等,由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
27、负责出具诊断报告。,四十一、哪些疑似疫苗接种反应是由市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负责出具诊断报告? 答:严重异常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瘢、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多发性神经炎、臂丛神经炎、癫痫、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脊灰)(VAPP)、BCG骨髓炎、全身播散性BCG感染、以及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等,必须由市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负责出具诊断报告。,四十二、在何种情形下,可申请省、市医学会进行鉴定? 答:根据国家国家预防接种我国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施一次诊断和二级鉴定的程序。如果当事各方中任何一方对一次诊断结论有不同意见
28、,可申请市级医学会鉴定。如对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还不服的话,可申请省级医学会鉴定。省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决定。,四十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报告时限? 答:被保险人在疫苗接种后相应条款规定时间内,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去医院就诊的情形,都应该在48小时内电话037195519报告保险公司备案。,四十四、被保险人出险后,多长时间可获得赔偿? 答: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
29、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四十五、投保人故意隐瞒或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四十六、投保人的家庭住所或通讯地址能否不填? 答: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误。如遇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四十七、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30、投保人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四十八、身故保险金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与证明?答:身故保险金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5市级(含)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组织的诊断或鉴定结果;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
31、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如尸检报告等;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四十九、伤残保险金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与证明?答:伤残保险金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市级(含)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组织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如肌电图、器官和功能性检查报告等;6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五十、医疗费用保险金
32、申请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与证明? 答: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医院或接种疫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其他部门已报销诊治费用的原始单据。5常见的异常反应出具县级(含)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组织的诊断证明;严重的异常反应出具市级(含)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组织的诊断或鉴定结果;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五十一、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保险金申请需要
33、提供哪些材料与证明?答:除分别提供上述相关保险病种所对应的材料外,须提供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监护人是否配合检查、抽样、采样和检验的相关证明文件(常见的异常反应由县级(含)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组织出具证明文件;严重的异常反应由市级(含)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组织出具证明文件)。,五十二、保险金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怎么办?答: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五十三、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五十四、对履行本
34、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情况下如何处理?答: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与本保险合同有关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五十五、本保险合同可否变更?答: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五十六、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否申请解除本合同?答: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
35、件和资料:(一)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二)保险单原件;(三)保险费交付凭证;(四)投保人身份证明。 保险人自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五十七、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理赔及程序? 出现疑似意外伤害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电话报告中国人寿客服电话0371-95519记录备案公司派人配合当地疾控机构进行调查、采样、检测等病历资料的收集根据意外伤害反应不同分别由县级或市级以上诊断小组进行诊断(注:一般反应和一般过敏性皮疹由县级诊断小组负责;而涉及器官和功能伤害的严重异常反应及死亡案例须由市级以上诊断小组负责,公司派人参与诊断活动的跟踪服务。)如相关各方对诊断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市级鉴定和省级鉴定被保险人提供理赔资料(接种记录、病历、检测数据、调查诊断书或鉴定书、投保单据、诊治原始发票或医保报销单据等)寄至当地中国人寿“疫苗险”联系单位保险责任认定责任是否成立如是,则对损失进行核定赔付保险额。(注:对涉及器官和功能伤害的严重异常反应及死亡案例须全程跟踪服务与审核),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