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预案。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4级。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发生肺鼠疫、肺炭疽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涉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