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 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规模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县县属国有企业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X 政办发20XXX 号)文件规定,由各部门、单位按隶属关系和谁出资,谁监管的原则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未实现集中统一监管,没有建立统一集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经对县属企业资产、产权等基本情况初步调查,目前县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XXX 户,其中县委管理的企业 X 户,即鲁北企业集团和财金投资集团,下属企业 XX 个; 县直部门、单位分散管理的县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XX户,其中一级企业(即县直部门、单位直接出资设立的企业)XX 户,由其出资设立的二级企业 XX 户。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