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但是会计分录不同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一、包装物出售计税问题(增值税、消费税)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人主营业务收人,会计处理同一般销售业务价外收费,包装物和产品价格一起核算。 例1,永明公司11月份销售A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70000元,其中包装物价值40000元(包装物不单独计价核算);增值税额45900元;账款尚未收到。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315900 贷:主营业务收人2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900结转包装物成本 35000借:销售费用 35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50002、随同产品销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单独核算,与出售材料核算相同。 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