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 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我省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二、目标任务 全省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1.2 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三、培训内容、补助政策和资金筹措 (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 1 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26 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