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职工周转房的管理, 保证医院新进职工及引进人才的住宿,根据万源市房管局关于公共周转房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周转房属国有资产,产权归医院所有,住户只有租赁使用权,为过渡性住房。 第三条 医院周转房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周转房的分配、 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总务科。 第二章 周转房租赁与范围第四条 周转房范围 1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宜出售的医院公有住房。 2医院制度规定不出售的公有住房。 3其它原因医院没有出售的公有住房。 4、现医院所有未出售的可居住房屋均为周转房。第五条 周转房租赁对象 1职工中的无房户(指夫妇双方均未在本地购买住房)2医院新进职工,暂无处居住者。 3医院引进的各类人才根据协议应由医院提供周转房者。 4、其他经医院同意的临时暂住人员。 第六条 周转房的租赁期限及使用 1职工租住周转房的期限为五年。因特殊情况租住需要超过五年的,经本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