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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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合浦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5 38 号)的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为指 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纪律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

2、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敬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二)基本原则1.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及北海市的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同步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2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以及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3.标本兼洽,惩防并举。既要解

3、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4.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漏洞;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贪污、私分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满意度;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

4、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更好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二、主要任务和内容(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1.整治检查范围3(1)2013 、2014 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类涉农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防灾减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资金(含基建投资)。(2)2010 年以来,各级特别是中央、自治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3)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2.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均

5、为整治检查对象。县各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本系统下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二)整治检查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2.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4.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4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

6、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9.资金分配安排和管理使用混乱,管理制度缺失;10.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三、时间安排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 2015 年 4 月至 8 月,分 6 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启动阶段(3 月 31 日前)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县统一部署,成立本乡镇和本部门(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

7、公室,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本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各乡镇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在 4 月 10 日前将本乡镇和本部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情况、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明确本乡镇和本部门(系统)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整治时限和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联系5人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 月 20 日前)1.明确任务。一是摸清资金底数。各乡镇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乡镇、本部门(系统)20132014 年度分配、安排、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涉农资金和项目,摸清所

8、有涉农资金的底数和拨付情况,细化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受益对象,并填报相关统计表。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安排下达、公告公示、项目验收、拨付(发放)和使用、核算管理等环节,按照“资 金跟着项目走” 的原 则和本方案明确的 检查内容,以财政涉农资金的流向为主线,对 20132014 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安排、实施、管理情况逐项检查到项目和实施单位,既要自查直接实施的项目,又要负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乡镇项目。对排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凡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

9、行整改。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报相关统计表,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全面反映自查自纠情况。三是主动开展“回头看” 。对 2010 年以来上 级和本级财政和 审计部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填报相关统计表。四是公示自查结果。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调查处理情况登记造册,自查自纠结果经本乡镇和本部门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在本乡镇和本部门(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67 天),如果公示期内发现与上报情况有出入的,需另行补报。五是健全完善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点,健

10、全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范资金项目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2.纵横结合。根据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乡镇、本系统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自查自纠统计表。各级各部门自查范围要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乡镇政府有关涉农部门,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各乡镇政府、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自查自纠结果负责,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自查自纠结果承诺函。3.查纠结合。自查自纠过程中,各乡镇政府、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摸清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

11、,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 2010 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乡镇政府、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于 4 月 30 日前将本级、本部门(系统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74强化督查。各乡镇政府、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在组织本乡镇、本部门(系统)实施自查自纠的同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涉农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实际,组织人员力量对本辖区内所有乡镇、本部门内所有单位和本系统所有下级部门开展自查自

12、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指导、查看资料、抽查账表、明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汇总本系统各单位和下级部门)要将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发现问题、取得成效等列为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的重要组成内容,按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配合自治区级重点检查阶段(5 月 31 日前)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配合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涉农资金来源进行抽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对去年和本次部署的自查自纠

13、工作不够重视,自查走过场的市、县(区)和部门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包括县(区)不少于有涉农资金的县(区)总数的 50%。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查看账目、实地走访、接受举报、明查暗访的“ 听、看、查、访” 等形式, 围绕涉农资 金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发放)、资金管理、资金效益等关键环节进行抽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截留、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四)配合部级重点检查阶段(6 月 1 日-7 月 15 日)8配合上级在我县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五)整改完善阶段(8 月 3 日前)1严格整改、严肃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对 2010

14、 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自治区重点检查和中央重点抽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分析总结、完善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在自纠自查和整改完善阶段,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

15、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各乡镇政府、县各部门(汇总本级下属单位和本系统下级部门)要在 7 月 30 日将整改工作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当包括发现问题(分类反映)、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六)全面总结阶段(8 月 3 日一 8 月 24 日)各乡镇政府、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在 8 月 14 日前9对本乡镇、本部门(系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整改工作报告、中央、自治区重点检查情况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自治区

16、领导小组。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分工负责各乡镇政府、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县将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纳入 2015 年机关效能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和问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和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分系统督导。(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乡镇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

17、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乡镇、村和本系统所属单位、下级部门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三)严肃工作纪律,务求工作实效10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县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乡镇、部门单位存在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

18、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四)鼓励群众举报,拓宽线索渠道县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 0779-7203414、邮箱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为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南路 50 号合浦县财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全县有关涉农案件的举报。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本辖区、本部门(系统)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本辖区、本部门(系统)群众举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在 2015 年 4 月 15 日前将设立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本乡镇、本部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县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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