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目的与任务岳城煤矿,原为沁水县郑村镇镇办煤矿,井田面积0.64km2,设计能力150kt/a,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证号为88采矿许可批准。省煤管局以晋煤行发2004253号文关于认定兰花大宁煤矿等十六座矿井为基本建设矿井的通知予以确认,为一基建矿井。该矿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井田范围外,寺河矿北区(原潘一井田)掘了一对斜井,寺河矿东区掘了一对立井,四个井筒均已落底到3号煤层。根据省煤管局晋煤规发2004965号文关于大集团大公司收购兼并改造地方煤矿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晋煤集团于2003年9月收购了岳城煤矿,归并于其下属的晋城沁秀煤业公司,并在原基础上通过近二年的改造完善,增加了通风和瓦斯抽放等设施,目前已经具备了改扩建的条件。2004年5月,结合寺河矿井的二、三期改扩建开拓布置,为了保护寺河矿北区的资源,防止周边小矿(南河滩矿、侯村矿、夏荷矿、长轸矿)向北区的侵入,晋煤集团公司在寺河矿无法布置大采高工作面的区域,划出了一个细长条的采掘范围(5.97km2),并入岳城矿井合并后(6.61km2)进行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