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应收及预付账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缩短产品资金占用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在业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已与客户办理结算没有收到的合同价款,或者虽未结算但按照合同约定客户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逾期应收账款是指按照业务合同约定客户应付而未按时支付的合同价款。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预付账款,是指按照业务合同约定在与供应商办理结算之前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或者办理结算后供应商应退回公司的剩余款项。逾期预付账款是指按照业务合同约定公司已支付价款,供应商未发货或未足额发货,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退回的合同价款。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第四条 应收及预付账款的管理工作由业务部门、资产财务部、法律风控部分工负责。业务部门是应收及预付账款的直接责任部门,业务经办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客户(或供应商)的联系、督促供应商发货、应退回款项或应收款项催收。资产财务部负责应收及预付账款的核算、对账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