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现行版本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本节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了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和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