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教职工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根据劳动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职工队伍现状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职工培训工作要坚持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并重的原则,贯彻按需培训、学用一致,在职为主、多种形式并举的方针。第三条 教职工培训工作要实现由学历补偿教育向以更新、拓展知识结构为重点的继续教育转变,由单纯依靠学校行政安排向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三方共同参与的转变。第四条 教职工政治思想素质的培训要结合教职工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培训基地等社会资源,开展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教职工业务素质的培训以提高教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为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科学研究和行政业务能力,提高专业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应用技能。第五条 教职工培训对象以中青年教职工为主。学校将创造条件,促使中青年教职工尽快成为业务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训的组织与领导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领导,学校办公室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