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对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 疫情下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家有关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部署,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稳企业保就业 (一)让利暖企。提高失业保险费返还力度,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含补缴)的 50 提高至 80。对 2021 年已按原比例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差额部分直接予以补发,不需要企业再次申请确认。对符合条件但尚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企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 (二)稳岗助企。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裁员率 控制在5.5以内的(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 率放宽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