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防办机关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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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光山县人防办机关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良好的形象,打造高效、精干、过硬的人防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务制度(一)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1、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党总支组织,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包括:党总支成员、各股室负责人。2、党总支中心组设学习秘书一名,负责学习计划的拟定、学习事项的通知、学习资料的准备和学习情况的记录。中心组成员平时学习时间自行安排,集中学习日为每月第一周周二。3、学习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路线

2、、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的学习内容;上级重要会议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新时期党建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与人防事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4、中心组学习以自学、阅读原著和讨论交流为主。集中学习研讨以专题形式开展,也可采取专家辅导、观看音2像资料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力求内容集中,主题深入。5、中心组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同时,应自觉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并自觉补课。机关适时对中心组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等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将检查、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报告。(二)民主决策制度1、民主

3、决策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政府部门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部门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坚决反对“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决策形成后,办领导、各股室要坚决予以拥护、执行。(2)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征求意见、寻求对策,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想实招,立足实际,形成科学决策。(3)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的原则。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群众、退休干部职工的意见,重视发挥信息咨询机构和专家、学

4、者的参谋作用,集思广益,形成3决策。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抓决策的执行。2、议事决策的范围(1)研究并决定贯彻落实国家人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2)我办工作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及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3)研究制定全县人防建设规划、计划和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方案。(4)研究制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意见。(5)研究并决定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6)研究并决定单位改革改制和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变更、审计等重要问题。(7)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8)干部综合

5、考核,先进个人推荐,确定重要的奖惩事项。(9)需要提交县委、县政府和市办的重大事项,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办的请示、报告等材料。(10)研究并决定各股室年度目标管理和考评事项。(11)研究并决定各股室的奖惩事项。4(12)研究并决定单位的股室设置、调整和工作职责。(13)研究并决定重要责任追究和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故、法律纠纷的处理。(14)研究并决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办法。(15)重大项目的建设、维修改造等支出项目。(16)办党总支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3、民主决策和议事办事规则决策范围事项一律召开党总支会议或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会议必须

6、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原则上不得缺席。不得以个人意见代表决策机构意见。拟由党总支讨论决定的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研究决定有关议题。研究议题时,与会委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看法和主张,书记综合班子成员的意见,最后形成决定。对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党总支会议形成的意见代表集体意见,各委员应维护会议决定,保留意见的成员不得在群众中发表保留意见的言论。在会议决定未形成文件或未在会议上公布前,不得在群众中公布会议内容。5研究决定问题一般采取个别酝酿、征求意见、会议决定的程序,召开会议应认真做好记录,不得以个别酝酿代替会议决定。4、责任落实与追究凡经研究决

7、定了的事项必须贯彻落实。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若因管理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主观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办公室负责对集体决策和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做到有据可查。(三)“三重一大”议事制度1、办机关和各股室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由县办决定的必须经办党总支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各股室决定的必须经各股室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2、重大决策事项(1)研究并决定以上议事决策范围内的事项。(2)研究并决定必要的人事任免。3、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决策酝酿、集体

8、决策、执行决策三个程序:(1)决策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6性较强的事项,有条件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并实行公示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题表示态度明确,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表决意见和决策结果等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3)执行决策。“三

9、重一大”事项作出决议后,按照领导分工和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无权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确需变更的,应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后,作出新的决策。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同时,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应当无条件执行集体决策。4、领导班子成员应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5、办纪检部门按照工作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三重一大”7事项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6、对违

10、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方式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政务制度(一)机关考勤制度1、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2、全体工作人员按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到签到处签到,严禁由他人代签;超过规定签到时间到岗上班的为迟到,提前 20 分钟下班的为早退;中途离岗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每周对考勤情况通报一次。3、工作期间外出办事应经请示批准,并说明事由、

11、去向、时限,严禁工作期间外出办私事。4、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网站,不得在网上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一经发现,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给予相应的处理。85、上班迟到、早退、缺勤、旷工,违反一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违反两次,当事人向办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纪检组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违反三次(含)以上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全办通报批评。6、工作人员统一在综合办签到处签到,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监督管理,并每周汇总公示。旷工未签到,每次扣除 20 元;迟到未签到每次扣除 10 元,各股室要制作外出办事(工作)登记簿,以备查岗及了解工作人员工作日去向。办纪检组不定时对全体工作

12、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如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无故离岗的,按纪检相关规定处理。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7、办机关及各股室工作人员须遵照执行,严肃考勤和作风纪律。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负直接责任,股室负责人负领导责任。(二)请销假制度1、工作人员除法定节假日外请病事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完假后,须及时上班并销假。2、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含 1 天)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93、各股室负责人请假 1 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 天以上(含 2 天)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班子成员需请假

13、的,报主要领导审批。4、确因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的,应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申请请、续假,事后及时补办请、续假手续。5、事假、病假期间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豫人社薪20146 号文件规定执行,正常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6、因公外出、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逾期超过 15 天或一年累计超过 30 天的,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 20%;特别严重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办研究后,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直至辞退。7、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8、工作人员全年

14、请事假累计超过 6 个月的,原则上应责成其辞退、辞聘。(三)机关学习制度101、坚持学习制度。采取自学、辅学、集中学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以适应新时期人防工作的需要。每周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决定、决议、文件精神,人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其他方面的学习内容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集中学习由分管机关的副主任负责牵头,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内容,办党总支委员和股室负责人轮流授课,学习形式力求多样化,讲求实效。4、集中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请假,并到办公室登记。5、遵守学习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6、坚持做好学习笔记,注重学习效果。7、鼓励干部职工进行学历、职称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四)机关战备值(加)班制度1、实行值(加)班责任制。战备值(加)班由办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加)班,负责处理战备值(加)班期间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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