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合同协议 协议条款 一、本公司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委托方应提供合法的、可供检验的有效样品及相关资料,并按时支付检验费用及提供其他必要合作。 二、委托方对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需在合同备注栏中说明。 三、本检验委托合同书只接受委托方书面方式的更改。由委托方代表人签字,经本公司重新合同评审后认为可行的,才进行合同更改。合同书更改后即按更改后的合同执行。 四、由本公司确定检验方法或对检验方法有偏离时需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得到委托方确认。 五、委托方自送样品的,本公司仅对送检样品的检验结果负责;委托方单方提供检验代表批量的,本公司不予具体核实,不对批量数量负责。 六、由本公司进行委托抽样检验的,其抽样检验结果仅适用于被抽样的样品基数总体,其漏判和误判率根据相关的抽样方案确定。 七、委托方凭委托送样凭证领取检验报告和退还样品。若凭证遗失,可凭单位介绍信及联系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八、委托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向本公司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816-242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