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跟踪整改落实制度 隐患跟踪整改落实制度 1 、为完善安全管理的约束机制,切实搞好事故隐患整改,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 、安全监察科采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整改单位。根据隐患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 3 、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 4 、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按照相应的职责实行五定的原则。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整改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并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代。 6 、存在隐患单位应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安全监察科反馈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并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本部门安全记录本上记载好整改情况。 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安全监察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煤矿隐患落实整改效果评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矿井隐患整改效果,实现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