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稿)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粮食市场机制,有效应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与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1.2 编制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和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可能或已经发生、或超出事发地县(市)政府处置能力需由市人民政府应对的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应急事件。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粮食市场供应、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商品,最
2、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缺粮而造成人员伤亡。(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委统一领导下,市直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各司其职,负责本地区的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应急委和粮食主管部门报告。(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4)协同应对,果断处置。部门、县(市)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2 组织体系2.1 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银川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粮食工作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粮食工作
3、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成 员 :市委宣传部、政府应急办、粮食局、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气象局、地震局、电信局、供电局、银川警备区、区农发行营业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负责同志组成。2.1.1 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领导、组织、协调、督察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分析区内、外粮食形势,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紧急状态,下达应急行动指令;及时向市委、政府、应急委员会、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粮食局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审议批准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决定对实施预案单位个
4、人的奖惩意见。根据需要,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应急委及周边地区请求支援和帮助。2.1.2 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组织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播报;加强对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信息。政府应急办:掌握粮食应急工作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自治区报告紧急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及上级的批示;负责各县级政府、本级部门间应急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本市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粮食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场调控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对市级原粮储备和应急成品粮储备的管理;提出动用市级、自治区级应急成品粮,银川市、自治区、中央
5、储备粮的意见;负责价格监测,会同物价部门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负责检查、统计粮食库存量及粮食经营企业执行自治区政府规定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情况;分析预测市场行情,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发改委: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公安局:负责应急粮储备、调拨、加工和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粮食运输的道路畅通;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置因粮食供应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提供救济人员数量、救济标准等信息,协助做好救济粮食供应工
6、作。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应急成品粮储备及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交通运输局: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运力调度,优先保证用于粮食运输。农牧局: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粮食生产规模和品种,组织农用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超市成品粮进货、销售工作及主要粮食熟制品供应,同时提供关于粮食供应的相关信息。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成品粮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检测,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粮食应急工作相关的生产和
7、消费数据。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环节及成品粮储存的卫生监督检查。气象局:负责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重特大气象灾害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会同市农牧局、银川调查队做好粮食产量预测及农业气象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信息的监测预警。电信局: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通讯和网络传输的畅通。供电局:确保粮食采购、调运、加工、供应等环节用电需要。银川警备区:负责提供驻银部队军粮计划和军粮品种需求信息,必要时应提供运力支持。区农发行营业部:负责落实储备、采购、调拨应急粮食所需资金的贷款。县(市)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粮食应急工作。2.2 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是银
8、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银川市粮食局并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09514010010,传真电话 09516023040。2.3 县(市)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2.4 专家组银川市粮食局成立市粮食应急工作专家组,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粮食市场及价格分析,根据储备、经营库存量提供应急措施建议,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组 长:市粮食局分管粮食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副组长:市粮食局综合业务科科长成 员
9、: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科长市粮食局粮食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市粮食局价格监测工作人员市粮食局流通统计工作人员县(市)粮食局粮食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辖区粮食储备企业负责人辖区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负责人3 预警预测3.1 监测预报3.1.1 市场监测在自治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内,银川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及时报告并发布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需求、价格、质量等信息。当粮食价格一周内涨幅超过 10%并可能继续上涨时,执行日监测和报告制度,随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供应量,控制价格上涨。3.1.2 事件监测银川市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地震、洪水、干旱、地质等自然灾害,
10、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对粮食市场影响的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2 分级标准按照粮食应急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应急状态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一般:全市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 25%以上,出现粮食供应紧张,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粮食市场波动的紧急状态。较大:全市粮食供应趋于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 50%以上,出现一般性应急成品粮油供需不平衡、争购成品粮油、引起市场不稳定的紧急状态。重大:全市粮食供应十分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 75%以上,群众抢购成品粮油造成部分脱销、并出现恐慌的紧急状态。特别重大:全市粮食供应
11、极度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 100%以上,群众严重抢购成品粮油并造成脱销。3.3 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后,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并分析我市粮食库存、市场走势,当预测市场可能达到应急级别时及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市)通报,提前做好市场处置和预案的启动工作;对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时,及时报告银川市应急委员会和自治区粮食局、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市),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方案,特别重大和重大级别由银川市政府发布,较大授权银川市粮食局发布,一般级别由县(市)
12、政府或授权部门发布。3.4 预警行动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较大粮食及以上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银川市应急委或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协调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政府,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银川市应急委和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 4 应急响应与处置4.1 信息报告监测粮食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大,可能扩大到应急预案级别时,县(市)人民政府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银川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9514010010)、市委总值班室(09516888057,传真 09516889433)、市政府总值班室(0951
13、6888080,传真 09516888157)报告。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波动的原因、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后续市场预测和拟采取措施、应急联络员等。4.2 应急响应根据粮食应急工作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状态。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监测频率、增加市场供应,执行最高、最低库存标准,并视情节启动县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如应急状态进一步发展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应对一般粮食应急工作,启动级响应。由县级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县级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市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协助。应对较
14、大粮食应急工作启动级响应。由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工作,分别启动级、级响应。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4.3 响应措施当粮食应急预案响应时,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响应措施。(1)指挥部响应措施。级响应发生时,指导县级粮食应急指挥部尽快增加市场供应量、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督促使用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必要时动用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支持市场供应量,防止粮食市场波动扩散。级响应发生时,应尽快报请政府投入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市级储备粮,申请动用自治区级应急成品粮有储备,批准政府行为粮食销售的方式、供应办法和价格,确保粮食市场平稳恢复。级、级响应发生时,严格执行自治区应急委员会、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对本市的粮食应急供应工作负责。(2)指挥部办公室响应措施。级响应发生时,及时分析粮食市场波动的原因,协助县市落实平抑粮食市场价格措施,必要时申请市政府启动级响应。级响应发生时,增加粮食市场监测频率,科学分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