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资源动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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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的森林退化石培礼 徐晋涛引 言 Introduction这份报告的基础是世界银行 1992 年“中国环境战略报告” ,试图对中国森林资源的评价给予更新。报告数据来源于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和案例研究,力图分析森林资源变化的趋势,找出森林退化的原因,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森林管理体系提供政策建议。作为一个森林资源贫乏的国家,近年来中国在森林发展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相关资料经常见诸于各种公开出版的官方报告、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林业部,1983,1990,1996;Rozelle 等,1999) 。人工造林在森林面积与蓄积量增加方面贡献颇大,在这方面,世界上很少有其他国家可以与中国相比。本报告用一些数据分

2、析了当中国林业从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中受益时,天然林的破坏情况正在恶化,导致森林面积总体扩大的情况下,森林质量下降。结合案例研究中森林质量下降的分析,我们认识到中国森林退化呈现地区性与结构性特征。中国森林资源的结构性变化体现为成、过熟林的比例下降。而这些成、过熟林多分布在国有林区的天然林范围内。区域性森林退化主要在中国的西南林区与东北林区,这两个林区是中国最主要的传统林区。森林退化的规模被长时间忽视了,从全国性的森林统计资料上很难看出这种情况,全国数据在加总的过程中将各省内部地区间森林消长的差异掩盖了。森林退化的后果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与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森林退化被认为是 1998 年长江大洪水与松

3、花江洪水的原因。我们分析了导致森林退化的主要原因:不合理的激励机制、缺乏市场改革、监管能力不足。而人口增长的压力和市场需求的增加更加剧了森林退化。1998 年发生了长江大洪水与黄河断流,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这给林业部门带来了机遇。这也是林业部门进行认真与系统化改革,吸取我们研究中所提到的教训的机遇。我们的建议包括:在决策制定过程中采用社会成本评价,改革林地产权,利用市场工具与改革流通体制,鼓励私人部门参与正在进行的大的林业项目等等。仅仅增加国家投资只能再生产旧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结果可能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目的背道而驰。本报告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

4、中国林业资源的总体评价,第二部分分析中国林业资源变化的总体趋势,包涵地区性与结构性变化的分析。第三部分用案例研究材料进一步分析森林退化状况。第四部分分析森林退化的原因。第五部分介绍政府在森林生态保护与发展方面的重要举措。第六部分提出政策建议。1中国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第四次全国森林清查(19891993 年) 统计资料分析, 我国的森林资源现状具有以下特点:1.1 森林资源少, 森林覆盖率低, 扩大森林资源具有较大的潜力我国现有林业用地 25677 万 hm2 (不包括台湾省与西藏实际控制线以外的土地), 占国土总面积的 26.7%, 其中有林地面积占 12850 万 hm2 ,占林业用地的 5

5、0.1%。各类林业用地的面积和比例见表 1, 无林地占 28.53%, 还占相当大的比重。森林面积在全世界居第五位, 占全世界森林总面积的 3.9%,但人均森林面积只有 0.12 hm2 , 仅有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 18%,在全世界名列 119 位,居世界后列。全国活立木总蓄积量为 1178523.93 万 m3,有林地总蓄积量为 1013675.32 万 m3(表 2),森林资源在总的数量上是比较大的, 有林地总蓄积量占全世界森林总蓄积量 3840 亿 m3 的 2.63%,名2列第 8 位。世界人均拥有森林蓄积量为 71.8 m3, 而中国人均拥有蓄积量仅为 8.6 m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6、 12%,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无林地、灌木林与疏林地总共有 12100 万公顷,占林业用地的 47.1%,这说明林业发展还有土地资源。 。表 1 中国林业用地资源概况 林业用地类型 面积 (106 hm2 ) 占林业用地 (%)有林地 128.53 50.05灌木林地 297.10 11.57疏林地 18.03 7.02未成林造林地 7.14 2.78苗 圃 0.12 0.04无林地 73.26 28.53合 计 256.77 100.00来源: 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89-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93表 2 中国各地区森林蓄积量资源概况 (面积:10 6 hm2 , 蓄

7、积量:10 6 m3 )林 分地 区 林业用地面 积活立木总蓄积 面 积 蓄 积单位蓄积m3/ha华北地区 1) 45.41 1284.18 16.01 1000.07 62东北地区 35.61 2504.86 25.13 2241.11 89华东地区 33.2 940.72 15.2 682.94 45中南地区 48.29 963.15 19.53 752.27 39西南地区 71.03 5045.42 25.1 4558.3 161西北地区 27.39 820.06 7.66 675.22 88台 湾 省 1.97 226.85 1.86 226.85 122全 国 2) 262.89 1

8、1785.24 110.49 10136.75 89全 国 3) 260.92 11558.39 108.64 9909.91 871)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以下同, 2)包括台湾, 3)不包括台湾 来源: 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89-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93中国有丰富的木材资源。总木材蓄积量为 118 亿立方米,尽管森林木材蓄积量为 101 亿立方米(表 2)后者只有世界总量的 2.63%。人均为 8.6 立方米,只有世界水平 12%,在世界水平上处于很低的水平。森林覆盖率只有 13.9%,仅为世界森林平均覆盖率的 64%,在世界林业国家中上遥遥落后。表 3 是我国与世界

9、部分国家的森林资源的比较, 我国的森林资源平均水平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相差很大。表 3 中国森林资源与部分国家的比较项 目 森林面积(108 hm2)森林蓄积(108 m3)森林覆盖率(%)人均森林面积(hm2)人均森林蓄积(m3)前苏联 7.65 732.5 36 3.3 316美 国 3.08 182.6 34 1.5 90加拿大 3.22 178.1 35 15.5 825中 国 1.34 101.37 14 0.12 8.6全世界 28.0 3100 22 0.65 71.8我国相当于世界(%)4.8 3.3 64 18.5 12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 1997 年 179 个

10、国家森林资源评估报告、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77-1981,1989-1993)资料整理3全国林业用地面积 2.63 亿 hm2, 但有林地只占了林业用地面积的一半左右,尚有一亿多公顷的宜林的无林地,其中有 60-70%处于湿润半湿润气候区,适于人工造林。此外,还有 1845.47万 hm2 疏林地和 3041.62 万 hm2 灌木林地,如果对这些低效林地实行封山育林和改造,其中有较大部分可以恢复成林。因此,发展森林资源有较大的潜力。1.2 森林资源地理分布不均衡, 主要分布在西南和东北林区从我国森林资源的地理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东北林区和西南林区,其次分布在中南地区的丘陵山区,而辽阔的西北

11、地区、内蒙古和西藏的中西部地区、华北和长江、黄河下游地区的森林资源分布稀少。东北内蒙古三省区有林地面积共有 40 493 200hm2, 占全国有林地面积的 30.3%, 西南三省区有林地面积 30 708 700hm2, 占全国 23%, 这两个主要林区有林地占了全国林地面积的一半以上。从林分面积来看,东北内蒙三省区和西南三省区的林分面积接近全国总面积的 2/3,分别为 40 493 200 hm2 和 28 313 200 hm2,占全国总林分面积的 33.7%和 25.4%(表 4)。从活立木总蓄积量来看东北内蒙古三省区和西南三省区分别为 3 628 747 900 m3 和 5 045

12、 424 800 m3,占全国的 30.8%和 42.8%,林分蓄积量在上述两林区分别为 3 137 870 200 m3 和 4 558 303 000 m3 占全国的 31%和 45%,蓄积量占了全国总蓄积量的 3/4(表 2)。表 4 全国各地区各类林业用地的面积和森林覆盖率 单位: 10 6 hm2 地区 土地总面积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林 分面 积经济林面积竹 林面 积森 林覆盖率()林业用地占总面积()有林地占林业用地()华北地区 153.02 45.41 18.17 16.01 2.16 0.01 11.87 29.7 40.0东北地区 78.92 35.61 26.43 25.

13、13 1.3 0 33.49 45.1 74.2华东地区 78.9 33.2 21.57 15.2 4.4 1.970 27.33 42.1 65.0中南地区 101.43 48.29 26.29 19.53 5.5 1.25 25.91 47.6 54.4西南地区 235.36 71.03 30.71 28.31 1.87 0.53 13.05 30.2 43.2西北地区 309.06 27.39 8.58 7.66 0.88 0.04 2.78 8.9 31.3台 湾 省 3.58 1.97 1.97 1.86 0.11 55.08 55.1 100.0全 国 * 960.27 262.8

14、9 133.7 113.7 16.1 3.9 13.92 27.4 50.9全 国 * 956.7 260.92 131.73 111.84 16.1 3.79 13.76 27.3 50.5*包括台湾, *不包括台湾 来源: 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89-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93在森林资源占全国的比重中,各省区相差较大(表 5)。有林地面积占全国比重最大的的黑龙江省达 12.1%,内蒙古其次,占 11.9%, 森林资源占比重很小的是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和江苏省、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林分面积与有林地面积有相似的比重分布。在有林地蓄积中,最大的西藏自治区达 20.3

15、%,其次黑龙江 13.3%,四川 12.9%,云南 10.9%,除三个直辖市外,山东、江苏和宁夏比重都很小。4表 5 全国各省区森林资源占全国的比重 (面积:10 6 hm2, 蓄积量:10 6 m3 )有 林 地 林 分 有林地蓄积 统 计单 位 面 积 占全国 (%) 面 积 占全国 (%) 蓄积量 占全国 (%)黑龙江 16.162 12.09 16.109 14.17 1347.59 13.29内蒙古 14.066 10.52 13.2 11.61 896.76 8.85四 川 11.532 8.62 10.346 9.10 1305.31 12.88云 南 9.404 7.03 8.

16、603 7.57 1105.28 10.90西 藏 7.17 5.36 7.169 6.31 2053.8 20.26湖 南 6.949 5.20 4.176 3.67 151.48 1.49江 西 6.728 5.03 5.046 4.44 180.89 1.78广 东 6.543 4.89 5.32 4.68 162.48 1.60吉 林 6.347 4.75 6.305 5.54 758.34 7.48福 建 6.148 4.60 4.676 4.11 321.69 3.17广 西 6.022 4.50 4.792 4.21 213.59 2.11陕 西 4.974 3.72 4.337

17、 3.81 279.18 2.75浙 江 4.376 3.27 2.96 2.60 94.61 0.93湖 北 3.952 2.96 3.33 2.93 119.57 1.18辽 宁 3.919 2.93 2.713 2.39 135.18 1.33贵 州 2.603 1.95 2.195 1.93 93.91 0.93河 北 2.481 1.86 1.525 1.34 52.44 0.52安 徽 2.256 1.69 1.642 1.44 62.51 0.62台 湾 1.97 1.47 1.856 1.63 226.85 2.24甘 肃 1.949 1.46 1.744 1.53 165 1

18、.63河 南 1.753 1.31 1.311 1.15 48.19 0.48山 东 1.629 1.22 0.642 0.56 15 0.15新 疆 1.306 0.98 1.249 1.10 195.63 1.93山 西 1.27 0.95 1.097 0.96 44.82 0.44海 南 1.066 0.80 0.606 0.53 56.96 0.56江 苏 0.412 0.31 0.229 0.20 8.12 0.08北 京 0.267 0.20 0.146 0.13 4.46 0.04青 海 0.25 0.19 0.246 0.22 29.6 0.29宁 夏 0.102 0.08 0

19、.083 0.07 5.81 0.06天 津 0.086 0.06 0.046 0.04 1.59 0.02上 海 0.015 0.01 0.003 0.00 0.11 0.00来源: 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89-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931.3 森林资源结构不够合理我国森林按经营目的划分的林种结构见表 6、7,用材林的面积和蓄积量的比例占了整个森林资源的 3/4,防护林和其它用途的森林资源比例小,这与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和目前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不相适应的,需要进行林种结构调整。幼龄林、中龄林和成过熟林的面积比例 4 : 4 : 2, 蓄积量比例大致为 1 : 3 : 6

20、(表 6), 全国水平的林龄结构基本上是合理的。但在我国的中南林区和华东地区,森林的主要成分为近期发展的人工林,林龄结构出现失衡。在华东地区幼、中、成熟林的面积比例为 5 : 4 : 1,蓄积量比例为 2 : 6 : 2;中南林区面积比例为 5 : 3 : 1,蓄积量比例为 2 : 6 : 2。这些地区中幼林的比重占了绝对优势,可采资源少,给森林资源的利用带来了较为严峻的挑战。用材林资源的林龄结构现状如表 7 所示,全国的用材林面积主要分布在低龄组,成过熟林的面积偏低。用材林资源和蓄积量主要分布在西南林区、东北内蒙三省区,虽然中南地区的集体林5区的用才林面积占了相当的比重,但由于林龄偏低,森林

21、蓄积量占的比重不大。表 6 林分资源的面积和蓄积量分 类 林 分 面 积 (百万 hm2) 蓄积量 (百万 m3)标 准 类 型 量 % 量 %按林种 用材林 84.93 78.18 6.74 74.2防护林 16.07 14.79 1.78 19.57薪炭林 4.29 3.95 0.69 0.76特用林 3.35 3.08 4.97 5.47按龄组 幼龄林 41.331 38.05 1.02 11.26中龄林 36.13 33.26 2.66 29.28近熟林 11.06 10.18 1.22 13.44成熟林 12.69 11.68 2.2 24.25过熟林 7.42 6.83 1.98

22、21.77按叶型 针叶林 55.03 50.66 5.11 56.26阔叶林 53.61 49.34 3.98 43.74来源: 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89-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93表 7 按龄组划分的用材林现状龄 组 面 积 ( 百万 hm2 ) 蓄积量 (百万m 3 )量 量 幼龄林 32.48 38.25% 831.07 12.32%中龄林 30.61 36.05% 2212.18 32.81%近熟林 8.35 9.83% 907.64 13.46%成熟林 8.5 10.00% 1401.3 20.78%过熟林 4.99 5.88% 1391.19 20.63%合

23、计 84.93 100.00% 6743.39 100.00%来源: 全国森林资源统计(1989-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93在树种结构中,针叶林和阔叶林面积基本对半,蓄积量比例约为 5.5 : 4.5, 与前几次森林资源清查统计资料相比,针叶林资源有降低的趋势。森林资源结构不够合理还表现在大径木比重逐渐下降,小径木比重增长,针叶林比重下降,主要树种蓄积减少,疏林地面积增加。这是对林业资源利用的严峻挑战。1.4 用材林可采伐资源较少全国(除台湾和西藏控制线外) 用材林总蓄积量 67.4 亿 m3 (表 7), 占全国林分蓄积量 99.1 亿m3 的 68%,其中成过熟林蓄积量

24、只有 37 亿 m3 ,占用材林蓄积量的 54.9%。减去在西藏尚无条件进行开发的约 5 亿 m3 的资源,只有 32 亿 m3 可供开发,但在西南和东北林区有相当林分处于过熟林阶段,林分病腐、风折、枯损严重,此外,在西南和东北的国有林区还有相当部分资源分布于大江大河的上游,具有水源涵养和防护功能,是不宜进行大量采伐,在中南集体林区现有的成熟林多分布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资源开发难度大。在全国有条件利用的 32 亿 m3 成过熟林中,实际可供利用的森林蓄积量约占 70%左右,即约为 22 亿 m3。6表 8 全国各地区的用材林分布地 区 面 积 (百万ha) 蓄积量(百万m 3)量 量 全 国

25、 84.93 100.00% 6743.39 100.00%华北地区 13.62 16.04% 873.51 12.95%东北地区 22.06 25.98% 1987.67 29.48%华东地区 12.8 15.07% 611.81 9.07%中南地区 16.04 33.96% 596.25 17.91%西南地区 16.68 19.64% 2337.04 34.66%西北地区 37.23 4.38% 337.11 5.00%2中国森林资源的动态分析2 1 中国森林资源的总体动态建国以来以来共进行了四次林业清查和调查,表 9 是全国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概况。表 9 全国森林资源变化概况 面积: 1

26、0 6hm2 , 蓄积量: 10 6m3 林分面积蓄积调查年代林业用地面积活立木蓄 积有林地面 积森 林覆盖率 面 积 蓄 积 m3/hm2经济林面积竹林面积1934 376.68 86.25 91951-1962 212.03 7020.76 85.47 8.9 77.71 6470.64 83 5.8 1.961973-1976 257.6 9532.27 121.86 12.7 110.19 8655.79 79 8.52 3.151977-1981 267.13 10260.6 115.28 12 100.68 9027.95 90 11.28 3.311984-1988 267.43

27、 10572.5 124.65 12.98 107.25 9141.08 85 17.34 3.661988-1993 262.89 11785.24 133.7 13.92 113.7 1013.68 89 16.1 3.9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林业用地和有林地面积增幅较大;活立木蓄积不断增长,林分蓄积呈现持续增长,反应了中国的林业建设,尤其是人工造林正在飞速发展之中。资料表明,中国人工林保存面积达 4139 万 hm2, 年平均增长 5,中国人工林面积约占全国森林面积的 31%、世界人工林面积的 1/3。据中国森林资源第四次清查和消耗量调查(1989-1993 年)表明,全国森林资源年生长量

28、为 4.75 亿 m3, 年消耗量为 3.76 亿,表明中国消灭了森林资源赤字,扭转了长期以来森林蓄积量持续下降的局面,开始走向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双增长。虽然中国已实现了全国森林资源总生长量和总消耗量的持平,但中国森林资源变化的总趋势是:森林覆盖率开始上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持续增加,但森林资源的质量仍在下降,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正在减少,尤其用材林的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的面积和蓄积量在大幅度减少(见表 10 和 19)。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字表明,从第一次清查(1973-1976 年 )到第二次清查(1977-1981 年)之间,全国森林过伐 1900 万 m3, 其中用材林年均过伐

29、6400 万 m3;而从第二次清查到第三次清查(1984-1988 年) 之间,全国年均森林过伐上升到 2800 万 m3,其中用材林过伐 9610 万 m3。从中国几个重要的木材基地成熟林用材林过伐情况看,形势更加严峻。黑、吉、蒙三省区成熟林用材林年均过伐 10937 万 m3,川、滇两省过伐 3088 万 m3,南方 10 省区集体林区年均过伐 2177 万 m3,其它省区过伐 864 万 m3,即全国成熟用材林年均资源赤字 1.7 亿 m3。现在全国成熟林用材林蓄积 26亿 m3, 扣除由于种种条件限制的不可及和不宜采伐的部分,全国可开发利用的成过熟用材林资源只有 1415 亿 m3。7

30、表 10 全国四次林业清查森林资源各林种按龄组面积蓄积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成、过熟林树 种 调 查年 代 面积(百万 hm2)蓄积(百万 m3)面积(百万 hm2)蓄积(百万 m3 )面积(百万 hm2)蓄积(百万 m3)面积(百万 hm2)蓄积(百万 m3)用材林 1973-19761977-19811984-19881989-199398.0080.6380.0784.937735.546881.866173.176743.3938.4328.4131.5232.48525.18623.79854.03831.0726.2730.1727.1430.611793.292330.271

31、928.452212.1835.8122.0521.4121.836165.133927.793390.683700.14防护林 1973-19761977-19811984-19881989-19937.8510.0014.5616.07807.26883.651399.621777.981.602.704.164.5031.5851.07109.90123.661.963.924.174.13117.63305.95290.01324.994.293.786.237.74658.05526.63999.711329.32薪炭林 1973-19761977-19811984-19881989

32、-19933.673.694.444.2944.7169.6365.6269.172.012.153.263.747.5418.3730.1934.750.210.320.300.345.7216.079.4314.011.451.220.890.2131.4535.1925.9920.40特用林 1973-19761977-19811984-19881989-19930.671.303.123.3568.28143.23453.08496.640.130.190.640.612.626.3934.1533.690.070.320.981.057.1034.31108.73109.150.47

33、0.791.501.6958.57102.54310.20353.79合 计 1973-19761977-19811984-19881989-1993110.1995.62102.19108.648655.797978.378091.499087.1742.1733.4539.5841.33566.92699.621028.271023.1828.5137.4432.5936.131923.742686.602336.632660.3439.5127.4430.0231.176165.134592.154726.595403.652.2 各地区森林面积动态2.2.1 有林地面积动态根据四次林业

34、清查资料统计整理,有林地面积动态变化见表 10。可见,除第一次和第二次清查间隔期内全国各地区有林地面积普遍降低外,随后两次林业清查期间有林地面积呈现连续增加的趋势。第一次和第二次清查间隔期全国有林地面积减少 659 万 hm2 , 减少了 5.4%, 森林覆盖率从 12.7%降低到 12%, 净减 0.7%;其间,有林地面积减少最迅速的地区是东北林区、华东地区和中南集体林区,分别减少了 32.2%,15.34% ,9.89%,说明这些地区森林采伐利用量较大。有林地面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森林采伐、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所致。据吉林、黑龙江和广西三省区连续清查固定样地复查资料表明:吉林省复查区五年共减少

35、有林地面积 54 万 hm2, 平均每年近减少11 万 hm2,主要原因是森工企业地区以采伐所占比重最大达 63.6%, 在地方市县地区一级乱砍乱伐所占比重最大达 47.7%。黑龙江 40 个林业企业局有林地五年共减少面积 79.5 万公顷,平均每年近减少 15.9 万 hm2,其中,由于森林采伐后迹地未能及时更新,或择伐、抚育伐强度过大占54.1%, 乱砍乱伐占 25,毁林开荒占 7.8%, 森林火灾 5。9%, 其它占 7.2%。广西 19781980 年有林地面积共减少 13.9 万 hm2,两年来采伐、火烧和毁林开荒面积达 33.1 万 hm2,相当于同期人工林造林保存面积的 2.9

36、倍。表 11 全国各地区有林地面积动态 面积: 10 6hm2 地区 第一次普查(1973-1976)增加量 第二次普查(1977-1981)增加量 第三次普查(1984-1988)增加量 第四次普查(1989-1993)增加量全国 121.86 -5.40 115.28 8.13 124.65 7.26 133.7 9.72华北 3.68 345.65 16.4 4.39 17.12 6.13 18.17 393.75东北 36.91 -32.19 25.03 3.04 25.79 2.48 26.43 -28.39华东 19.39 15.32 16.42 17.48 19.29 11.77

37、 21.56 11.19中南 25.72 -9.88 23.18 -0.17 23.14 13.61 26.29 2.22西南 25.9 -4.86 24.64 3.61 25.53 20.29 30.71 18.57西北 8.18 -6.48 7.65 12.68 8.62 -0.46 8.58 4.898第二次清查以后到第四次清查间隔期全国有林地面积净增 16%,森林覆盖率从 12%增加到13.9%;有林地面积增长最快的华东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增加 31.3%和 24.6%,其次,中南地区和西北地区分别增加 13.4%和 12.1%,东北地区增加较少,仅 5.6% 。2.2.2 用材林面积动

38、态表 13 的用材林面积变化动态表明,在第一次清查和第二次清查间隔期,除华北地区以外各地区用材林面积均出现锐减,随后在第二次和第三次清查间隔期还继续出现低微的下降,直到第四次清查期间才开始扭转用材林面积长期持续降低的局面。尽管如此,全国的决大多数地区的用材林面积尚未恢复到建国时的水平。与上述趋势不同的是,华北地区在第一次清查和第二次清查期间用材林面积增加较大,随后增加较小,而中南地区和华东地区用材林面积在第三次清查后出现显著的增长态势。表 12 全国各地区用材林面积动态 面积:10 6hm2 地区 第 一 次 普 查(1973-1976)增加量 第二次普查(1977-1981)增加量 第三次普

39、查(1984-1988)增加量 第四次普查(1989-1993)增加量全国 98.00 -17.73 80.63 -0.69 80.07 6.07 84.93 -13.34华北 2.72 400.30 13.61 -1.35 13.42 1.46 13.62 400.77东北 32.72 -35.47 21.11 2.08 21.55 2.36 22.06 -32.57华东 13.78 -20.92 10.90 4.46 11.38 12.43 12.80 -7.13中南 20.46 -26.26 15.09 -6.99 14.03 14.33 16.04 -21.59西南 20.67 -23

40、.77 15.76 0.05 15.76 5.81 16.68 -19.30西北 5.68 -26.63 4.17 -6.13 3.91 -4.83 3.72 -34.45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清查期间,全国用材林面积减少了 1737.06 万 hm2, 各地区的用材林面积锐减。其中,以东北地区递减数量最大,共减少 1160.6 万 hm2, 其次是中南地区,共减少 537.38 万公顷,西南地区共减少 491.2 万 hm2。在第二次和第三次间隔期内用材林面积共减少 284.72 万公顷,年均减少 34.92 万公顷, 年均减少率为 0.42,其中用材林和成熟林下降幅度最大,由 2187.70 万

41、公顷减少到 1418.63 万公顷,共减少 769.07 万公顷, 年均下降 111.52 万公顷,年均减少率为 5.10。各类型省区的用材林成过熟林面积都在锐减。其中,以东北、内蒙古三省区的递减数量最大,共减少 549.28 万公顷, 其次是四川云南两省共减少 121.60 万公顷;南方集体林十省区共减少 91.71 万公顷,其它省区减少6.48 万公顷。第三次和第四次清查间隔期内用材林面积净增 485.90 万公顷, 年增加 120.78 万公顷,年增加1.45%,扭转了过去的下降局面。但是用材林的成、过熟林面积仍然在下降,由原来的 1740.33 万公顷下降到 1669.36 万公顷,共

42、减少 70.97 万公顷,年均减少 27.10 万公顷,年均减少率 1.56%。2.2.3 人工林面积动态我国的人工林建设发展很快,人工林的面积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中南地区的人工林建设出现了较大的变动,也是人工林面积发展最快的地区,除第一次和第二次森林清查期间人工林受破坏较大,面积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低外,随后人工林发展很快;人工林发展较快地区还包括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和西南林区,这与这些地区的防护林建设有明显关系;东北地区人工林总的显现增长趋势,但在第四次清查期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在第二次和第三次清查期间隔期内,全国人工林面积有明显增长,间隔期内人工林面积由2781.15 万公顷增长到 310

43、1.12 万公顷,共净增 1048.78 万公顷,年平均净增率为 4.75%。其中,已成林人工林面积由 2219.17 万公顷上升到 3101.12 万公顷, 共增长 600.94 万公顷,年均净增率达 5.01。未成林人工林面积由 561.98 万公顷上升到 728.81 万公顷, 共增长 166.83 万公顷,年均净增率达 3.74。9表 13 全国各地区人工林面积动态 面积:10 6hm2 地 区 第一次清 查一、二次间隔期增加率%第二次清 查二、三次间隔期增加率%第三次清 查三、四次间隔期增加率%第四次清 查建国来增长率%全 国 23.69 17.4 27.81 11.5 31.011

44、2 10.4 34.2516 42.62华北地区 1.04 113.9 2.22 42.2 3.1635 16.1 3.6716 253.04东北地区 2.58 41.7 3.66 42.5 5.2103 -18.5 4.2440 64.50华东地区 5.57 8.8 6.06 49.9 9.0845 2.6 9.3181 67.29中南地区 9.86 -23.8 7.52 3.9 7.8101 39.6 10.9043 10.59西南地区 1.25 42.1 1.78 131.5 4.1112 10.4 4.5377 263.02西北地区 0.55 73.9 0.96 70.6 1.6316

45、 -3.4 1.5759 186.53第二次和第三次清查期期内,人工林面积净增 277.54 万公顷, 由前期的 3101.12 万公顷增加到本期的 3378.66 万公顷。本期内人工林面积增长速度有所减缓,以中南地区人工林增长最快。建国以来,全国人工林面积增加 1009.66 万 hm2 , 增加了 42.6%,其中,增长较快的西南地区和华北地区分别增长了 2.6 倍和 2.5 倍,西北地区增长也较快,增长了 1.9 倍,这与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发展较快紧密相关。 2 3 各地区森林蓄积量的动态2.3.1 林分蓄积量的变化Forest Stock Change在林分蓄积量中,

46、从第二次清查以来全国各地区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趋势(表 15),其中增长最为显著的是西南林区。在第二次和第三次清查间隔期内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和中南地区的林分蓄积量都出现了下降,到第四次清查时林分蓄积量已经恢复到第二次清查时的水平,扭转了林分蓄积量下降的局面, 其中西南林区增长最快。表 14 全国各地区林分蓄积量动态 蓄积量:10 6 m3 地区 第二次清 查第二、三次间隔期增加率%第三次清 查第三、四次间隔期增加率%第四次清 查第二、四次间隔期增加率%全国 9027.95 1.25 9141.08 10.89 10136.75 12.28华北地区 909.26 4.62 951.26 5.13

47、 1000.07 9.99东北地区 2193.99 -2.08 2148.27 4.32 2241.11 2.15华东地区 674.56 -9.66 609.43 12.06 682.94 1.24中南地区 714.77 -5.14 677.99 10.95 752.27 5.25西南地区 3672.77 5.59 3878.11 17.54 4558.30 24.11西北地区 635.76 2.11 649.17 4.01 675.22 6.21226.85 0 226.85 0 226.85 02.3.2 用材林蓄积量的变化四次森林清查期间,除了中南地区和华北地区外,全国各地区用材林蓄积量

48、普遍出现降低的态势,在第四次林业清查期间有所扭转。其中,在第一次和第三次林业清查期间降低幅度最大的是西南林区和东北林区,这与这两个地区是主要的森林采伐区紧密相关;而中南集体林区和华东地区的用材林蓄积有较大的增长趋势。10表 15 全国各地区用材林蓄积量动态 蓄积量:10 6 m3 第一次清 查一、二次间隔期增加率%第二次清 查二、三次间隔期增加率%第三次清 查三、四次间隔期增加率%第四次清 查一、四次间隔期增加率%全国 7735.54 -11.04 6881.86 -10.30 6173.17 9.24 6743.39 -12.83华北地区 87.79 871.65 853.01 -1.59 839.44 4.06 873.51 895.00东北地区 2733.71 -26.66 2004.80 -4.50 1914.68 3.81 1987.67 -27.29华东地区 527.56 22.28 645.13 -15.22 546.93 11.86 611.81 15.97中南地区 567.83 9.35 620.90 -11.21 551.29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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