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各单位职能分工,现将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如下:一、实施产业集聚化行动(牵头单位:厅产业处)(一)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年度计划,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完成 500 万亩任务,并基本达到一等田标准。增加有效投入,实施水稻生态补偿制度,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配套,鼓励村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投资。坚持建设、管护和利用并重,严格防止用途改变、功能退化,增加粮食复种指数。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广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和“千斤粮万元 钱” 高效模式,培育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效益。大规
2、模组织高产创建和高产竞赛,扩大推广超级稻,提高粮食单产。到 2015 年,创建部级万亩示范片 100 个和省级千亩示范片 300 个,粮食亩产达 433 公斤以上,确保 3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责任单位:省种植业局参与单位:厅计财处、厅科教处、省农机局、省植保检疫局、省农技推广中心、省种子管理站(二)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整合资源要素和资金项目投入,定期组织项目推介和对接,引导多元化经营主体落户,集中改造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设施。坚持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 结合,组织技术人员组团服务,提升科技、产品和经营档次。创造条件组建管理和经营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和后续管理办法,保障持续高
3、效运行。注重发挥示范作用,运用现场参观、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途径,使园区的品种、科技和经营模式等不断扩散。到 2015 年,分别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 100 个、200 个、500 个,面积达 400 万亩,园区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同类产区高 20%以上。责任单位:厅产业处参与单位:厅计财处、厅科教处、厅经管处、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省农技推广中心、省农机局、省种子管理站、省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三)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资源区位优势,坚持整体规划和一体化开发,打造一批依托产业、功能完备、经营集约的规模化农业综合体。调整区域布局,引导产业集中连片,打造一批专业
4、化、集聚化的产业带和产业群。建好杭州、宁波、温州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郊区的都市型产业区、环杭州湾和浙东沿海地区的加工出口型产业区、金衢丽地区及部分欠发达山区的生态型产业区“ 三大板块” ,充分显 示产业结构、功能定位的差异化。责任单位:厅产业处参与单位:厅计财处、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厅外经办(四)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地域特色产业和比较优势产业开发,加快特色水果、茶叶、畜产品、食用菌等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大中城市近郊叶菜功能区 27 万亩。依托基地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建好台湾农民创业园、浙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引进资本、技术和人才等优质要素,提
5、高生产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厅产业处参与单位: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省农技推广中心、厅外经办(五)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农业文化创意工程,开展农业农村传统民俗、遗址、技艺等发掘整理,发展农业生物产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兴产业基地,建设 10 个左右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农业文化产业园、博物馆。完善休闲观光农业政策措施,建设一批融产业开发、自然景观于一体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成全国休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15个。鼓励发展创意产业,进一步推进生产创意、产品创意和品牌创意。积极举办农业文化节庆、农业吉尼斯创建、创意产品展览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推介,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
6、厅产业处参与单位:省优农中心、省农业宣传中心二、实施产品优质化行动(牵头单位:厅质监处)(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步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追溯、退出召回等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县创建,加强生产全程管控和质量安全监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县 10 个,省级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年均 10000 批次以上。加强农产品和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和非法添加投入品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农药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行业管理制度,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全绿色防控体系。到 2015 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达 80%以上。责任单位:厅质
7、监处参与单位: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省植保检疫局、省农药检定所(七)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逐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应用主体培育,建立标准化应用与产业项目扶持联动机制,扩大建设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农产品出口标准化基地等,三年累计制修订 40 个左右农产品生产标准、加工包装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强化标准实施和应用管理,三年累计实施标准化项目100 个左右,面积达 50 万亩以上;整建制创建 10 个以上标准化示范县,实现“ 两区 ”标 准化生产 全覆盖,合作社基地 标准化覆盖率达 70%。责任单位:厅质监处参与单位:厅计财处、厅经管
8、处、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省农技推广中心、厅外经办(八)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经营主体防控责任制,强化免疫、检疫、检测等措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植物检疫,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疫情防范,抓好关键季节疫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省植保检疫局(九)加强“三品一标 ”产品开发。大力建 设“三品一标”产品基地,组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进“两区” 整体 认定无公害产地,扩大“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和产业规模。完善以检查、监测、预警、退出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制度,维护企业和产品形象。每年新建80 万
9、亩以上“ 三品一 标” 种植业基地。到 2015 年,累计通过认证的“三品”达 5500 个以上、面积达 1500 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厅农场局参与单位:厅产业处、厅质监处、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十)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完善品牌创建激励机制,支持参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农产品,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整合同类优质农产品品牌,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合作社统一使用品牌,有效创建区域公共品牌。加大品牌形象宣传和品牌产品营销力度,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注重品牌保护,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保证品牌产品质量和信誉。三年新增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 300 个以上。责任单位:厅产业处参与单位:
10、厅经管处、厅质监处、省优农中心三、实施生产设施化行动(牵头单位:厅计财处)(十一)改进农田基础设施。实施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项目,推进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农田排灌体系、电力系统和田间操作道。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健全标准农田数量、地力等级、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和长效养护机制,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责任单位:省种植业局(十二)改进耕地质量条件。严格保护耕地,加强标准农田占补管理,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高。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实施绿肥种子补贴,每年建立 100 亩以上绿肥示范基地 800 个以上、面积 30 万亩以上,种植冬绿肥 250
11、万亩以上,推进农田绿色过冬。实施商品有机肥生产使用补贴,扩大安排土壤有机质项目,每年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方 200 万亩。全面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建立防控治理技术路线。到 2015 年,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率达 80%,全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3200 万亩次,商品有机肥使用量增加 30%以上。责任单位:省种植业局参与单位:省农技推广中心(十三)改进农业设施装备。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扩大钢架大棚、避雨栽培、防灾减灾和畜禽饲养、贮料等设施应用,推进粮油和主导产业生产机械化。改进产后处理设施,推广应用粮食烘干加工、农产品清选分级、储运保鲜等设施设备,完善农产品市场冷链系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12、。到2015 年,设施种植业面积达 300 万亩以上,畜禽设施养殖占比达 40%,农机总动力达 2700 万千瓦,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 70%以上。新建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 3000 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省农机局参与单位:厅产业处、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十四)推进农机化发展。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完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抵押贷款和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健全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教育与培训体系、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制推广,拓展设施装备应用领域。强化农机化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农机服务体系,新建农机化示范县 10 个、示范乡镇 1
13、00 个、示范基地 1000 个,培育农机化服务中心 1000 个。探索农机农艺(牧艺)融合机制,建立 150 个以上示范基地。加快水稻育插秧、油菜收获、粮食烘干、畜禽养殖自动喂料系统等机械化示范,到 2015 年,水稻机插面积达 300 万亩,粮食烘干能力达 300 万吨。强化农机推广鉴定、质量检验和生产监管,建好农机产品检测基地和 50 个农机安全检测中心。责任单位:省农机局参与单位:厅计财处、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十五)改进国有农场设施。盘活农场资产资源,争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业产业提升等项目支持,鼓励农场参与“两区” 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加强农场山塘水库整治,提高防洪抗
14、灾能力。实施农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完善水、电、路等综合配套,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按照合并重组、提升发展、退出撤销相结合的思路,深化改革,优化布局,着力建设产业化、股份化、集团化现代农场。责任单位:厅农场局参与单位:厅计财处、厅产业处、省种植业局四、实施经营组织化行动(牵头单位:厅经管处)(十六)培育专业化主体。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大学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等政策,实施一社一大学生、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等培养计划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每年完成职业技能和专项技术培训 5 万人左右,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 30 个左右,全省培训新型农民 100 万人。抓好农广校教学管
15、理和设施建设,每年招生4000 人以上。举办大学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招聘会,吸引 5000 人以上大学生从事农业。加强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培育,鼓励种养大户开展工商登记,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到 2015 年,全省专业种养大户累计达 24 万户。责任单位:厅经管处参与单位:厅科教处、厅人事处、省农业宣传中心、省农业教培中心(十七)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搭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平台,吸纳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途径联合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大企业。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用地用电、税费信
16、贷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设备改造、技术引进、科研开发和基地建设,组织企业与基地对接。到 2015 年,年销售额超 1 亿元农业龙头企业达600 家。责任单位:厅产业处(十八)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化合作社“五化” 创建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组建联合社(联合会),培育一批大社强社。建好省级 1000 家示范性合作社,培养合作社职业经理人 150 人以上;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探索合作社发展新路子。到 2015 年,合作社社员和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 60%。责任单位:厅经管处参与单位: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省农机局、省植保检疫局(十九)促进规模化生产。加强土地承包管理、经营权
17、登记和纠纷调解仲裁,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经营权权能。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流转土地,推进整村整组连片流转,创造生产要素集约化经营条件。健全县乡村流转服务体系,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服务。到 2015 年,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 50%以上。责任单位:厅经管处(二十)推动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业生产、农资经营、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主体,通过要素入股开展合作,使不同主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推进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推广“ 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 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 ”等经营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企良性互动,构建产业化组织
18、体系。责任单位:厅产业处参与单位:厅经管处、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二十一)推进市场化发展。加强农村要素市场培育,推动品种技术权、村级集体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理有序转让,实行市场化配置,激活农业生产要素。加强农业服务市场培育,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形式创新和效率提高。加强农产品市场培育,改造提升农产品市场,发展贩销大户、展示展销中心等营销组织,培育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举办各类农业展会,促进贸工农、产供销紧密衔接。支持农业“走出去” ,加 强对 外合作交流, 组织参与国(境)外展示展销,培育多元化市场。到 2015 年,农副产品进出口额达 175 亿美元。责任单位:厅产业
19、处参与单位:厅经管处、省优农中心、厅外经办五、实施技术集成化行动(牵头单位:厅科教处)(二十二)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推进新品种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提高优质良种覆盖率。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建好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库。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支持,争取育成国家级畜禽新品种(配套系)2-3 个,每年选育 1-2 个农作物突破性品种、筛选 5 个左右主导品种。加强新品种繁育和展示,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改良中心 10 个,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 800 个、示范品种 2000 个次左右。落实订单良种奖励政策,加大杂交水稻订单品种补助,水稻主导品种推广面积超 800 万亩。办好浙江种业
20、博览会,建立品种交易平台。加强种业企业育种中心和生产加工检验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种子营销网络,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骨干龙头企业。强化品种审定和质量监管,建立 40 个种子质量检测和市场预警信息站。到 2015 年,种植业生产用种商品化率、生猪统一供精率分别达 70%和 67%以上,种业销售额达 260 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种子管理站、省畜牧兽医局参与单位:省种植业局、省农技推广中心、勿忘农集团(二十三)强化产学研结合。深入实施 0406 计划,加强“三农六方” 科技协作,联合突破一些生产急需技术。组建产业技术服务团队,集中各方科技力量服务生产。引导科技人员面向生产开展研发,鼓励科研院
21、校与企业、合作社协同攻关。依托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主导产业区域试验站,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责任单位:厅科教处参与单位: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省种子管理站、省农技推广中心(二十四)强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择优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新型栽培和养殖、加工贮运、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核心技术,示范应用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和生物疫苗、生物饲料等。推进多熟、高效、集约农作制度创新,集成推广粮经结合、立体种养、农牧循环、水旱轮作等高效种养模式。加强农机农(牧)艺融合示范区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作业规范和标准,促使农机农(牧)艺协调共进。责任单位:厅科教处参与单位:省畜牧兽医局、省种植业局、省农机局、省种子管理站、省农技推广中心(二十五)强化技术应用到位。深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抓紧科技示范场、示范户培育,形成“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成果推广转化机制,以点带 面扩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