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酒泉市户外运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酒泉市户外运动的指导和行业管理,保证户外运动规范、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体育法自然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甘肃省登山及户外运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户外运动是在大自然中进行的享受自然类、路行类、攀登类、划桨类、飞翔类、拓展类等户外体育活动。以走、跑、飞、驾、攀、骑、滑、蹦、房车营地、拓展训练等业态为主。第三条 户外运动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主管、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酒泉市辖区内组织的各类户外运动,适用于酒泉市辖区内组织各种户外运动的协会、俱乐部、体育企业及旅行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军事禁区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户外运动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运动的日常审批与管理。组织开展高危险性项目时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