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城公司合格供应商评审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优选机制,确保公司物资采购和外包服务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审对象:商城总公司及各分公司对大额采购以外的物资采购、委托加工(制作)、物业维护保养、保安保洁、花草租赁、车辆维保、保险等服务供应商,其他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服务商。第三条、评审时间:原则上每年度评审一次,特殊情况的可半年度或季度评审。年度评审在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对供应商的年度评审工作,评选出合格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第四条、评审人员: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为供应商评审牵头组织机构,具体评审工作由涉及采购的相关公司、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实施。第五条、供应商评审工作步骤及内容:(一)建立供应商档案。(二)填写合格供应商评审征求意见表。征求范围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对象代表。再由评审小组汇总各方意见。(三)填写供应商意见反馈表,征求供应商对采购方的相关意见。(四)评审内容:1、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业资质、特种行业许可等)。2、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