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獨居老人之獨居原因、生活特徵、及對社會福利感受陳淑英*張淑雅*張碧如*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副教授M摘要本研究目的,在了解屏南地區獨居老人之獨居原因、生活特徵及對社會福利感受。為深入了解獨居老人的生活面貌及心理狀態,本研究以現象學與詮釋學為方法,利用半結構深度訪談進行資料之蒐集,並以立意之方式抽取 2 位屏南地區 65 歲以上之獨居老人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發現,獨居老人獨居之原因,包括家庭、健康、社交、 、宗教和傳統觀念等之個人因素。獨居老人的生活特徵以自我照顧為主,其社會支持皆以朋友、鄰居或人群聚集處為主要型態。獨居老人之生活需求與
2、社會福利之申請態度皆為無奈與被動,即使當生活困苦需要補助時,常因不懂社會福利之辦理程序而放棄申請,因而形成對社會福利爭取的無奈心態以及被動態度。壹、 緒論由於家庭結構轉型,國人生育率降低,以致新生兒出生率下滑,因而形成老年人口率逐年提升。加上經濟結構由農業時代轉為高科技數位時代,使得現代年輕人為了就業,得搬離家鄉到城市地區長期居住,遂造成鄉村人口外移及城鄉差距落差擴大。年長者因長年生活於家鄉,與在地情感深厚,由於希望在晚年能在地養老,不願遷離家鄉至異地與子女居住,老人獨居之照顧問題於是形成。獨居老人之問題及需求近年來廣受矚目,截至 101 年 4 月底為止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數在臺灣已達 2
3、,549,532 人,占全臺總人口的 10.97%(內政部戶政司,2012) 。臺灣老年人口指標實已超過聯合國所界定的高齡化社會所達之7%比例 (吳玉琴,2012) ,如何因應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後帶來的社會問題,實2為政府以及相關單位應重視,並設法解決的重要社會工作。行政院主計處在研究台閩地區老人居住安排與健康照護之研析中發現,由於人口老化快速,加上生育率與死亡率下降,青少年人口比例已逐年遞減,而老年人口比例則有遞增的趨勢,平均每 8.2 位工作年齡人口必須扶養 1 位老年人口。此結果顯示,老年人口已造成現代社會嚴重的負擔及壓力(劉訓蓉,2003) 。陳燕禎、林小圓(2008)在研究中提到,影響
4、老年人獨居之原因並非單一因素所致。因此本研究希望能瞭解獨居老人之成因,並探討其社會支持度和社會福利資源對老人之幫助。因此,本研究之主要目的有三,分別為:(一)了解獨居老人獨居之原因(二)分析獨居老人之生活特徵(三)探討獨居老人對社會福利資源的態度。貳、 文獻探討本文探討獨居老人之意涵、獨居老人之成因、獨居老人之生活照顧模式以及獨居老人之社會福利等,以為研究進行之理論基礎。一、獨居老人之意涵根據聯合國對老人之定義,凡年齡超過65歲以上者即為老人,老年人口數超過總人口數7以上,就稱為老人國,也就是高齡化社會(聯合國,2010)。隨著經濟、家庭結構改變,以及出生率的下降,老年人口逐年新增,臺灣已成為
5、高齡化社會。根據內政部資料(2012),101年4月底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已達2,549,532人,占總人口的10.97%。由內政部提供之人口數三段年齡組圖也可看出,台灣有幼年人口逐年遞減、老年人口逐年增加的趨勢,因此,老人的問題必須加以重視。茲以內政部提供之人口數三段年齡組圖,說明中華民國96年至100年間臺灣地區之老年人口比例。人口數三段年齡組圖3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人口數 區域別統計22,958,360 23,037,031 23,119,772 23,162,123 23,224,912幼年人口(0-14 歲)區域別統計4,030,645 3,905,20
6、3 3,778,018 3,624,311 3,501790工作年齡人口(15-64 歲) 區域別統計16,584,623 16,729,608 16,884,106 17,049,919 17,194,873老年人口(65 歲以上)區域別統計2,343,092 2,402,220 2,457,8648 2,487,893 2,528,249資料來源:取自內政部統計查詢網在關注老人問題的同時,獨居老人因年輕人外移到都市而選擇獨居,或非意願性的必須獨居,其生活現況與需求更是值得關切。依據內政部 95 年老人狀況調查,目前我國 65 歲以上高齡者居住安排,以與子女同住比例 61.7%居多,其次為僅
7、與配偶同住 19.5%及獨居 8.5%,住安療養機構則占 7.5%(劉訓蓉,2003) 。獨居老人係指年滿法定退休年齡且單獨居住者,臺灣官方更以 65 歲單獨居住在一戶內,或同住者無照顧能力等,為獨居老人之定義(陳燕禎、林小圓,2008) 。二、獨居老人之成因老人照顧常被用來探討之特質有年齡、婚姻、性別、教育程度、社交生活、身心健康、有無子女、經濟等因素,而獨居老人照顧模式之探討在以北部和南部為例之研究資料中發現,影響獨居老人之因素涵蓋個人、家庭、同住者、個人健康、經濟等因素。由上可知,老人獨居之情況非單一因素所致,可能同時包含多個因素在內(陳燕禎、林小圓,2008)。4行政院主計處將獨居老人
8、之概況,以性別、年齡結構、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就業情形及長期照護等加以分類統計(劉訓蓉,2003),並發現我國獨居老人男性比例高於女性(行政院主計處,2006) 。三、獨居老人之生活照顧模式陳燕禎、林小圓(2008)在其研究中將北市獨居老人之照顧模式分為自我照顧型、家庭照顧型以及社區照顧型等三種。以下為此三種照顧模式之說明。(一)自我照顧型模式為老人在自己社區中生活,具有自我打理和照顧生活的能力,但也不排除接受社區服務,如:身體健康檢查、旅遊活動、居家服務等。這些活動能夠促進獨居老人與社區間的社會互動,使老年人較不孤單。(二)家庭照顧模式區分為有子女或無子女之老人生活照顧。有子女之老人生活照顧
9、是指老人與其子女居住在同一行政區之老人生活照顧模式。當老人失能需就醫或住院時,其照顧是透過子女或女婿之協助。若子女或女婿因故無法照顧老人時,則可申請相關服務時數之補助照顧。無子女之獨居老人,是由政府提供居家服務照顧,並協助其生活。(三)社區照顧型模式是結合多元性社區照顧之模式,也就是連結政府及相關服務部門供給之資源,服務項目包括醫療、經濟、安全、居家、教育、娛樂等。此服務依各行政區所提供之項目為主,其服務窗口為各基層單位。社區照顧模式亦分為有子女及無子女兩種。有子女者大多以自我照顧及家庭照顧為主,而社區照顧則列為輔助之功能;無子女者多使用雙軌方式,也就是自我照顧模式和社區照顧模式同時並行,並依
10、個人需求之不同,提供適合之服務模式。四、獨居老人之生活需求與社會福利資源以下將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法為獨居老人所提供之生活需求與社會福利資源,分為經濟安全、健康維護以及生活照顧等三部分。(一)經濟安全5經濟安全之福利資源是針對中低收入者給予津貼,其津貼之申請分為兩種。第一種為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 65 歲以上,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直接給予經濟援助。援助辦法為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 1.5 倍者,每人每個月發給生活津貼 6000 元,而達 1.5 倍以上 2.5 倍以下者,生活津貼發給 3000 元。100 年度計發給 142 萬 4,019 人次,共核撥 7
11、6億 1,806 萬 9,900 餘元。第二種是針對中低收入老人另外發給的特別照顧津貼,其補助對象為已領有中低收入生活津貼之老人,但未接受任何機構或照顧服務補助,是由家人實際照顧者。若經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 ,做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判斷為重度以上者,則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家庭照顧者每月 5 千元。100 年度計補助 8,116 人次,共核撥 4,062 萬1,100 餘元。(二)健康維護健康維護係依健康需求提供三種福利資源。第一種福利資源為老人預防保健服務。根據 96 年 1 月 31 日修正之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
12、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前項保健服務、追蹤服務、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種是針對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者之補助。補助對象為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之列冊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或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或經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費或養護費達 50以上之老人。依其裝置假牙類別,提供每人最高 1 萬5,000 元至 4 萬元之補助。100 年度計補助 6,008 人。第三種為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補助對象為辦理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的財團法人老人福
13、利機構。補助範圍以內政部委託於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之低收入老人的看護費用為限,每人每日最高補助 1,800 元,每年6最高補助 21 萬 6,000 元。100 年度計補助 4 家機構,計 202 人受益,補助金額共 543 萬 7,700 元。(三)生活照顧生活照顧方面之福利資源,可分為以下四類。第一類為居家及社區式照顧,此項目又分為居家服務、日間照顧、營養餐飲、輔具購買租借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以及長期照顧機構服務等細項目,並額外新增家庭托顧及交通接送等服務。所謂居家、社區式照顧,主要是提供居住在社區之老人的飲食及生活起居所需之照顧服務。第二類為機構式照顧,此服務為整合家庭、民間機構、團體
14、及政府之力量,提供老人完善的安養及長期照顧之服務措施,並針對機構照顧之服務功能,提升機構之專業品質及服務內容,讓民眾能安心將家中長輩送到機構托顧。第三類福利資源為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為了落實在地養老及社區營造,利用當地之人力、物力資源,結合村里辦公處室及社會團體共同參與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除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辦理健康促進活動等服務項目外,更能發揮社區自助與互助照顧之功能,建立起連續性之照顧體系。第四類資源福利是為失智症老人提供多元服務方案。此部分包含加強教育宣導、強化早期介入服務方案、加強預防走失服務、辦理失智症照顧人力培訓、建構多元連續性之失智症照護模式,
15、以及強化失智症家庭照顧者支持體系等。此外,政府也有補助家庭照顧者支持中心及關懷專線,提供諮詢及家庭支持服務。參、 研究方法本研究之主題為獨居老人之獨居原因、生活特徵、及對社會福利之感受,而主要研究目的為了解獨居老人獨居之原因、分析獨居老人之生活特徵以及探討獨居老人對社會福利資源的態度。7。以下就研究方法、研究對象、資料蒐集以及訪談大綱等進行說明。一、研究方法本研究以現象學與詮釋學為研究方法。現象學之研究為研究者親自進入到研究對象之概念世界,透過與研究對象之互動,在瞭解研究對象的生活經驗與意涵後建構出研究對象之真實世界(張碧如,2006) 。因此,本研究欲瞭解獨居老人之成因及相關因素時,必須先將
16、自己原先之主觀觀念拋空,並以一位學習者的角色,進入個案的生命世界,瞭解個案之生命歷程及其價值觀。而詮釋學之研究是指以詮釋學之角度來解釋研究對象內心真正想表達之意涵,並利用詮釋學之研究方法來理解及解釋研究對象欲表達之真正意義(張碧如,2006) 。本研究即是以詮釋學之研究分析方法,來瞭解獨居老人內心之真實感受及需求。二、研究對象本研究選取兩位屏南地區65歲以上獨居老人為主要研究對象,其基本資料如下表。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表代碼名稱性別年齡 學歷 居住地區 婚姻狀況 子女情形 訪談地點A 男 76歲 國小肄業屏東市 未婚 1名女兒(前妻6名子女)家中B 男 85歲 國小 屏東縣 喪偶 7名子女(2男
17、5女)家中8三、資料蒐集訪談是一種研究性交談,一種對話的歷程,是由特定的情境脈絡所建構而成(鍾鳳嬌,2010) 。本研究以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來蒐集資料。首先以交談方式與受訪者熟悉彼此,並以隨時調整訪談大綱之順序及擴充訪談內容的方法,讓個案能真實表達內心的想法及感受,以期瞭解研究對象的內心世界。半結構式訪談是一種介於結構型與無結構型之間的一種蒐集資料的方式,研究者根據研究問題與目的,設計訪談大綱作為訪談指引的方向。訪談不一定遵循訪談問題大綱的順序,但通常會在引導式問題後緊隨開放式的問題(鍾鳳嬌,2010) 。研究者利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蒐集研究之重要資料,並將蒐集來之資料整理成文字檔,且以逐字稿
18、之方式紀錄訪談內容,之後便將2位個案加以編碼,以利研究分析。肆、 研究分析結果在利用逐字稿完成訪談資料分析後,研究將分析結果整理成獨居老人獨居之原因、獨居老人之生活特徵以及獨居老人對社會福利資源之態度等三個部分。一、獨居老人之獨居原因(一)因眷戀往日情誼而選擇獨居本研究共有 2 個個案,婚姻情形為未婚和喪偶。個案 A 未婚,A 與同居人在一起時,同居人已有六名需要撫養的子女, 因為她老公死掉我來跟她一起住的,我跟她一起,她現在我要娶她,她不肯了,個案 A 不忍同居人獨自照顧六名子女,於是一肩扛起與同居人所組新家庭的家計,努力地接工作賺錢扶養同居人的孩子,所以生活一直過得非常困苦。個案 A 與同
19、居人生下一名女兒之後,個案 A 的工作才開始比以往順利,且有穩定的收入,生活狀況因而改善許多,並利用積蓄買了房子和土地,但仍然未辦理結婚。 說她要顧那些厝地,9不要讓她的小孩亂花,所以才沒跟我結婚。個案 A 的同居人過世後,為了辦理後事及分配家產,個案 A 存款簿裡面 100 多萬的積蓄在幾天內全都花用殆盡。我都沒有半様耶,都沒有賺吃,到我生那個女兒下來,才賺得吃。三個女兒三個兒子,她帶六個小孩,加我那一個七個,我那個剛出生時,一直賺有得吃 。沒了積蓄後,個案 A 只好依靠農保津貼、做資源回收工作和打零工的收入來維持獨居生活。雖然生活過得辛苦,個案 A 仍然希望能再努力賺些積蓄,將來留給自己唯
20、一的親生女兒, 我親生的只有一個女兒 。自從個案 A 的同居人過世之後,只有其親生女兒經常探望個案 A,其與同居人共同撫養的六名子女幾乎很少往來。為愛奉獻到老的個案 A 著實令研究者敬佩與感動。個案B 喪偶,與妻子鶼鰈情深,擁有七名子女,兩男五女。年輕時,因為生活困苦又生了七個孩子,曾遭朋友嘲笑會因養不起孩子而讓孩子挨餓, 我那時候被笑說我兒子會被餓死,我沒有呀,我每個都把他們養得很好 。個案B非常堅忍,再苦都會願意咬緊牙根努力賺錢,於是養活了一家九口。個案B生活在交通不便、生活困苦的年代,為了賺更多錢養家,他到處兼差打零工,甚至願意接高雄的工作。即使他得每天騎上好幾個小時的腳踏車到高雄上班,
21、並且在下班後拖著疲累的身體再騎著腳踏車直到半夜三更才返家,但個案B依然無怨無悔地為家庭付出。研究者在個案B身上看到了一位平凡父親為家庭和子女犧牲奉獻的偉大情操, 除了種田之外還要出去賺錢,有時候還要跑去高雄,也是半夜從高雄騎腳踏車回來到家裡耶,小孩小你不賺怎有辦法,人就是小孩子小的時候會比較辛苦要賺呀,不然要餓死兒子喔,我那時候被笑說我兒子會被餓死,我沒有呀,我每個都把他們養得很好 。年輕時個案 B 非常賣力地工作,加上妻子全力協助,夫妻倆在存了一筆積蓄後便開始買地務農。一開始買了幾分地,個案 B 一邊務農一邊還兼差打零工。農地擴大之後,夫妻便一起全心投入農地的工作,以前做工,現在沒有了,以前
22、做工之後,現在有買一些地在做農那時候比較沒有在種田,在高雄幫人扛白土過來 6-7 分地就沒有了兩個都在種田。由於長年勤奮地打拼,10使得個案 B 與妻子的晚年生活較年輕時富裕,在子女成家立業後已無需再為賺錢而辛苦煩惱度日。但好過的日子沒多久之後,個案 B 妻子的身體因長年累積的經濟壓力和疲勞工作,以及忽略健康及錯過就醫黃金時期的各種因素交錯下,罹患胃部疾病而不幸離開人世。據個案 B 的回憶,妻子是在深夜突然胃部劇痛,個案 B 在未考慮半夜是否有人願意搭載的情況下,急忙直奔村莊找計程車送妻子就醫,但令人遺憾的是其妻當時未能逃過死神召喚,那時候我晚上差不多11 點了,毛病復發,我緊張跑去莊裡叫計程
23、車,近近的我騎腳踏車去叫,往生時我就叫我兒子回來載。妻子驟逝讓個案 B 痛不欲生,之後一直是處於悲傷情境,最後因朋友的支持鼓勵,以及參與老人會活動後,才慢慢走出喪妻之痛,我老的最後身體不好時,我要煮給他吃,他還是會嫌不好吃耶,人就是這樣,那時候我老的往生時,我眼淚流得比我媽媽往生時還多耶。個案 B 獨居的主要原因是喪偶,加上家中子女因就業關係長期居住外地,因此只好獨居於家中。由於個案 B 習慣家鄉生活,因此婉拒子女們邀其同住好意,選擇獨居。 我就自己煮自己吃,哪需要去那裏,去那裏我比較不自由,鄰居不自由,人家他去上班,我一個人要在家裡 。在經濟方面,相較於個案 A,個案 B 較無經濟負擔。個案
24、 B 年輕時與妻子共同打拼存下來的積蓄和目前每個月農保補助的七千元現金,已可讓他衣食無缺且生活無虞。分析個案 A、B 的生命故事後發現,個案 A、B 擁有某個相同的人格特質,即是為了愛,他們皆能犧牲奉獻到老,無怨並無悔地為家人付出,更選擇不離不棄地陪伴照顧生病的老伴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在個案 A、B 身上,可輕易窺見並感受到愛的光輝。(二)因拒絕隨家人遷移至外地而選擇獨居個案 A 曾希望親生女兒在國中畢業後能選擇離家近的私立學校升學,可住家裡,也可省下至外地求學的額外開銷,但其女嚮往至市區國立學校的求學生活,於是選擇至國立高雄農校就學,並在高職畢業後在當地與其男友結婚成家,我女兒初中畢業,我是想說你讀私立的,看是要讀哪間比較好的去讀,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