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抽查比例(数 量)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具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履行职责中,其制度是否健全、能力是否适应、行为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可
2、靠,并对其工作质量、公正性、诚信度以及遵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检查。1.定期检查 2.不定期监督抽查。1.定期检查。一般为一年一次。 2.不定期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和受到投诉举报的机构。100%2具的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抽检和监督试验。第26条: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第三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3、有权对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3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所进行的检定和试验不收费。被检查的单位有提供样机和检定试验条件的义务。2定量包装、过度包装商品计量监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具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1.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3.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净含
4、量和假冒“C” 标志 (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 等行 为。4.获得“C” 标志的生 产企业其质量、计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定期监督抽查。一般安排在710月份一年一次 10%4是否正常等。5.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1244-2010 )5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组织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具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1.采取飞行检查、能力验证、盲样考核等多种监管手段,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检查。2.对检验检测机构
5、规范、诚信实施检验检测的情况进行核查。3.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建设,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管理。1.定期检查 2.不定期监督抽查。不定期监督抽查。一年安排一次(711月)重点 检查存在问题和受到投诉举报的机构。按检测机构专业领域,一年一个领域,在获证机构6年有效期中每个机构全面覆盖。64标准实施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2.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海南经济特区标准化管理办
6、法第二十二条: 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消费者反映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措施:(一)进入有关实施标准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制定、实施标准的文件、资料;(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 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监督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生产企业30%7产安全等突出问题的商品,应当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实施的监
7、督检查。8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 各类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必备条件及产品抽检工作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每年度不少于 1 次;专项检查视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频次,一般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 1 次。日常检查100%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96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质量监
8、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 各类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必备条件及产品抽检工作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每年度不少于 1 次;专项检查视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频次,一般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 1 次。日常检查100%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107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监管工作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员资质、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性、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行为规范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每年度不少于 1 次;专项检查视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频次,一般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 1 次。日常检查100%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