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培训材料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 年 6 月2第一章 政策依据一、涉及文件开发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参考了以下政策文件:1、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 2005 年第 39 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 2864 号);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4 56 号);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5 160 号);5、河南省人民政
2、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投资类等企业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 126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 51 号);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 161 号);8、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信用20151 号);39、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 22 号);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559 号);1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
3、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 5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70 号)。上述文件已汇编成河南省投资类企业政策文件汇编,上传至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财政金融处栏目。请自行下载参阅。二、文件精神解析前述政策文件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的指导意义,不尽相同。最重要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 51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 161 号)两份文件, 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度,为开展投资类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提供了全新思路,即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整合、比对政府部
4、门掌握的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识别风险隐患。其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投资类等企业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 126 号)、 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4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信用2015 1 号)两份文件,从投资类企业微观监管角度,明晰了责任分工,丰富了监管措施,为基层工作提供了监管手段。再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豫政办 201522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 5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
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70 号)等文件,从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宏观出发,提出了投资类企业风险监管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最后,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 2005 年第 39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 2864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 201456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5160 号)等文件,从合规标准和促进发展的角度,界定了有关投资类企业行为,阐述了政府扶持态度。另外,2014 年
6、,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还印发了关于开展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财金 20141125 号),具体 规定了投资类 企业信息登记的要求。根据 2016 年 5 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启用河南省投资5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6 655 号),自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线,信息登记工作转为网上进行,具体要求请各地学习文件、贯彻执行。第二章 设计理念一、设计过程2014 年 4 月,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政府部署,正式承担投资类企业风险监管工作。彼时,摆在面前的突出困难是,国家层面尚缺乏规范、调整投资类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
7、体系,手段措施严重缺失。2014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代拟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征求省政府意见。省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以省政府名义反馈建议。在办文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深刻理解和汲取文件精神,按照“ 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健全政府运用大数据的工作机制,将运用大数据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的要求,研究决定推 进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投资类企业监管创新工作。62015 年 6 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551 号)正式印发,明
8、确要求“ 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增 强 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 、“提高政府服 务 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 务和监管成本。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技术和资源,完善对市场主体的全方位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 ”贯彻落实国办发 201551 号文,省 发展改革委提出探索建 设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投资类企业新型监管体系。2015 年 6 月份以来,在省信息中心和郑州英威达科技的技术支持下,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设计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还会同省法院、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处非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报时任常务副省长李克签发了河南省
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信用 20151 号)。2016 年 3 月6 月,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各项功能基本就绪,进入测试和运行完善阶段。二、核心理念开发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发展改革委做了大量调研,论证其可行性。概括起来,支撑其有效性的原理如下:一是投资类企业是否依法合规,可以通过相关数据,7通过建立模型的方式进行监测预警。比如,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较大的投资类企业,但实际税收较小,可能就是空壳公司或长期未开展业务;再比如,通过互联网搜索和实地排查,结合广告发布情况,也可以判断投资类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10、二是当数据量足够大,尤其是,与投资类企业存在业务关系的市场主体数据,也纳入模型时,则可以利用大数据、信息比对等技术,甄别投资类企业主体风险情况的。比如,某投资类企业多名从业人员被举报,涉嫌某一非法集资案件,且发现该企业某一重要股东曾投资过另一个已立案投资类企业,那么,基本可以判断该企业风险隐患较大。第三章 账号体系一、账号分类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了 3 种操作员账号,分别是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投资类企业操作员账号、行业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一)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又称“超级管理员账户” ,具有操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高的权限。具体权限还与该操作员账户所归属的省、市、县
11、层级相对应。对于省级,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户由省发展改革委维护。对于市级,绝大多8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户由市发展改革委维护。个别地区,由于政府对投资类企业监管职责划分不同,存在工商等部门被分配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户的情形。例如,洛阳市人民政府明确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以外的“一般投 资类 企业” 由工商部门负责监 管。因此,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洛阳市工商局设置了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二)行业管理部门操作员账号。随着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完善,考虑到法院、工商、公安、处非、人行、银监、税务等更多部门,也存在交换共享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因此,也为这些部门设置了
12、行业管理部门操作员账户。设置的程序是,由同级主(监)管部门操作员为行业管理部门操作员生产账号。举例说明,省发展改革委为省直行业管理部门(如法院、工商、公安、处非、人行、银监、税务等)分配账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监)管部门操作员,为同级行业管理部门分配账号。区(县、市)及以下,比照执行。需要特别说明的,主(监)管部门中承担投资类企业监管职责的处(局、办、科、股)等,也可以为本部门其他的处(局、办、科、股)分配行业管理部门操作员账号。例如,发展改革部门同时还掌握着投资类企业项目建设、招投标、资金补助等履职过程中可能了解到的信用信息,因此,发展改革部门有关处(局、办、科、股)也能分配具有“行
13、 业管理部门” 属性的操9作员账号。(三)投资类企业账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用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6 655号)要求,2016 年 6 月 1 日后,对于新注册的投资类企业,应自设立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参照关于开展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4 1125 号)有关规定在管理系统中办理信息登记。为减少各级主(监)管部门操作员工作量,我们设计了投资类企业自行注册并进行信息填报的功能,有关要求是:对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前注册、存续状态的投资类企业,其操作员账号由所在地同级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分配。所谓“同级” ,主要看企业
14、工商 营业执照上盖章工商局的层级。举例,如果某一企业在省辖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上盖“市工商局 ”印章,则该 企业操作员账号由省 辖市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生成。如果某一企业在县(市、区)工商局(所)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上盖县(市、区)工商局(所)印章,则该企业操作员账号由县(市、区)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生成。对于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投资类企业,鉴于任何企业均具有有形的物理地址,因此按“所在地 ”原则进行账号分配,即主要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 ”位置。举例,某一企业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上盖省工商局印章,登记的住所是郑州市金水区街号,则其账号分配按所在10地原
15、则由郑州市投资类企业主(监)管部门统筹负责,也可直接下放权限由基层主(监)管部门实施分配。具体流程:一是账号分配。各级主(监)管部门操作员通过系统中“打印 依法合 规经营诚信承诺书 ”功能,打印载有“序列号”的依法合规经营诚信承诺书,并发放给投资类企业(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外部单位发放,但应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权力、义务和工作流程),告知投资类企业可凭“序列号” 自行注册和登陆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二是回收依法合规经营诚信承诺书回执。可采取当场收回方式,也可采取由企业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上传回执照片的方式。三是指导投资类企业办理“首次信息登记”。投资类企业自行注册登陆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后,可通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投资类企业登陆框最下方 “首次信息登记 ”红色按钮自行注册和填报后续信息。对于新注册的投资类企业,请各级主(监)管部门协调同级工商部门,力争在工商登记环节打印并发放依法合规经营诚信承诺书。此种情形下, 依法合规经营诚信承诺书回执的回收,尽量以投资类企业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照片的方式完成,以减少基层工商部门同志工作量。二、账号权限无论是主(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还是投资类企业操作员账号、行业监管部门操作员账号,同类账号具有相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