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综合研究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标 准自评得分实际得分人 员配 备专兼职人员的配备、聘任、驻所时间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驻所时间各占 20 分)职 称结 构正高职称占总人数的 30%,15 分;副高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60%,15 分队伍建设学 历结 构博士学位占 30%,15 分,硕 士以上学位人员占 80%,15 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类)重大项目,60 分/项,重点项目 35 分/项,一般项目 25 分/ 项,后期资助 20 分/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其他部委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 40 分/项,重点项
2、目 30 分/项,一般项目 25 分/项,后期资助 20 分/项,其他专项 10 分/项;其他部委社科类项目 10 分/项科研项目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25 分/项,重点项目 15 分/项,一般项目 10 分/项;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 10 分/项;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 5 分/ 项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10 分/项横 向项 目到账经费达到 10 万元的项目,5 分/项, 10 万元以上的项目,每增加 2 万元,计 1 分,最高 40 分以上各类项目应按本年度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计算分值,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优秀的,每项加 20 分。
3、论文权威核心期刊(AB 类):A 类权威期刊、SCI(1 区)30 分/篇,B 类权威期刊、SCI (2 区)25 分/篇, 其他 CSSCI 期刊、CSCD 期刊、SCI(3 区) 期刊 10 分/篇著作 权威出版社 30 分/部,其他出版社 15 分/部论文著作社 会影 响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0 分/篇,摘要 1/2 以上或 1500 字以上 20 分/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20 分/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 25 分/篇,理 论版 3000 字以上 15 分/篇,中国社会科学报专版刊登或推介,15 分/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0 分/篇本校基地成员所发
4、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署名能够显示重点研究基地的,按照相应层次分值 1.5倍计算;由基地招标项目资助产出的成果或聘请校外研究人员为基地成员产出的成果且署名单位为基地的,按照相应层次计算分值科研奖励国 家级 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5 分/部;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50 分/项省 部级 奖省哲社成果奖一等奖 30 分/项,二等奖 20 分/项,三等奖 10 分/项;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30 分/项,二等奖 20 分/项,三等奖, 10 分/ 项;省政府发展成果奖一等奖 25 分/项,二等奖 10 分/项;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20 分/项,一等奖 1
5、0 分/项学 术荣 誉长江学者,60 分/人;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0 分/ 人;“ 万人计划”领军 人才,40 分/人;“四个一批人才”,40 分/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 分/人;中原学者,30 分/人;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30 分/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 分/人;省优秀专家 20 分/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 20 分/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0 分/人;高校科技创 新人才,10 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10 分/人社会服务服 务决 策研究成果得到省委书记、省长批示, 30 分
6、/份,得到省委省政府其他省级领导批示,20 分/份(最高 计 100 分);研究成果被地厅局级党政机关和地级党委政府采纳、1015 分/份,最高计 60 分;研究成果被大中型企业采纳,510 分/份,最高计 60 分;以上计分单位均为份,不按次数计算。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委政策研究、 成果要报、教育厅资政参考收录,5 分/篇,按教育厅要求及时报 送应用类研究报告, 2 分/ 篇,最高 计 6分服 务教 学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所转化教材获得国家精品教材的,30 分/部,获教育部“十二五 ”规划教材的,10 分/部;博士毕业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40 分/部, 获河南
7、省优秀博士论文,20 分/部;硕士毕业论 文获河南省优秀硕士论 文,5 分/ 部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20 分/项, 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5 分/项,二等奖 10 分/项学 术交 流举办国际或全国性学术论坛,20 分/场,最高 20 分;举办的研讨会被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报刊登载报道,每场加 5 分,最高加 15 分。在国家一类学会作大会交流发言,每次 5 分,最高 10 分。社 会推 广编辑有资政类活页刊物,并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2 分/期,最高计24 分;在中央媒体举行专题讲座,30 分/专题;在省级媒体 举行专题讲座,10 分/专题,在地市级媒体 举行专题讲座, 5 分/
8、专题 。在地 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举行讲座,5 分/专题经 费投 入依托高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地的运转需要,并列入学校年度预算,20 分;另按不少于省财政投入经费 1:1 的比例进行配套,20 分学校支持基 础设 施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分别不少于 200 平米,20 分;有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 20 分;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专业图书资料,10 分。其他加分因素:1、按照基地成员人数计算平均分后排名,前 10 名加 60 分, 11-20 名加 50 分,21-30 名加 40 分,31-40名加 30 分,41-50 名加 20 分。2、对有重大创新、重大影响且与研
9、究方向一致但考评指标体系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由被考 评单位向考评组提出加分建议,考评组讨论通过后提交考评委认可或裁定(累计不能超过 30 分)。3、被考评单位可选择 2 篇学术价值较高的一般中文期刊文章推荐给考评组,评审组审定后可按 cssci期刊对待,可选择 1 部研究质量特别突出的一般出版社著作推荐给考评组,评审组审定后可按 1630 分区间计分注:1、指标中考察项目、成果、奖励、荣誉称号等均 应为 2014 年度(2014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基地成员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在统计时限内新增获得,且以基地或基地依托高校 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2、横向项目须出具
10、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3、社会推广应出具相关凭证。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基础研究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标 准自评得分实际得分人 员配 备专兼职人员的配备、聘任、驻所时间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驻所时间各占 20 分)职 称结 构正高职称占总人数的 30%,15 分;副高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60%,15 分队伍建设学 历结 构博士学位占 30%,15 分,硕 士以上学位人员占 80%,15 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类)重大项目,60 分/项,重点项目 35 分/项,一般项目 25 分/ 项,后期资助 20 分/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
11、目和其他部委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 40 分/项,重点项目 30 分/项,一般项目 25 分/项,后期资助 20 分/项,其他专项 10 分/项;其他部委社科类项目 10 分/项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25 分/项,重点项目 15 分/项,一般项目 10 分/项;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 10 分/项;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 5 分/ 项科研项目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10 分/项以上各类项目应按本年度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计算分值,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优秀的,每项加 20 分。论文著作论文权威核心期刊(AB 类):A 类权威期刊、SCI(1 区)3
12、0 分/篇,B 类权威期刊、SCI (2 区)25 分/篇, 其他 CSSCI 期刊、CSCD 期刊、SCI(3 区) 期刊 10 分/篇著作 权威出版社 30 分/部,其他出版社 15 分/部社 会影 响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0 分/篇,摘要 1/2 以上或 1500 字以上 20 分/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20 分/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 25 分/篇,理 论版 3000 字以上 15 分/篇,中国社会科学报专版刊登或推介,15 分/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0 分/篇本校基地成员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署名能够显示重点研究基地的,按照相应层次分值 1.
13、5倍计算;由基地招标项目资助产出的成果或聘请校外研究人员为基地成员产出的成果且署名单位为基地的,按照相应层次计算分值国 家级 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5 分/部;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50 分/项省 部级 奖省哲社成果奖一等奖 30 分/项,二等奖 20 分/项,三等奖 10 分/项;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30 分/项,二等奖 20 分/项,三等奖, 10 分/ 项;省政府发展成果奖一等奖 25 分/项,二等奖 10 分/项;科研奖励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20 分/项,一等奖 10 分/项学 术荣 誉长江学者,60 分/人;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入
14、选者,40 分/ 人;“ 万人计划”领军 人才,40 分/人;“四个一批人才”,40 分/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 分/人;中原学者,30 分/人;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30 分/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 分/人;省优秀专家 20 分/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 20 分/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0 分/人;高校科技创 新人才,10 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10 分/人服 务教 学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所转化教材获得国家精品教材的,30 分/部,获教育部“十二五 ”规划教材的,10 分/部;博士毕业论文获
15、全国优秀博士论文,40 分/部, 获河南省优秀博士论文,20 分/部;硕士毕业论 文获河南省优秀硕士论 文,5 分/ 部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20 分/项, 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5 分/项,二等奖 10 分/项学 术交 流举办国际或全国性学术论坛,20 分/场,最高 20 分;举办的研讨会被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报刊登载报道,每场加 5 分,最高加 15 分。在国家一类学会作大会交流发言,每次 5 分,最高 10 分。社 会推 广在中央媒体举行专题讲座,30 分/专题;在省级媒体 举行专题讲座,10 分/专题,在地市级媒体 举行专题讲座, 5 分/专题 。在地 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举行
16、讲座,5 分/专题经 费投 入依托高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地的运转需要,并列入学校年度预算,20 分;另按不少于省财政投入经费 1:1 的比例进行配套,20 分学校支持基 础设 施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分别不少于 200 平米,20 分;有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 20 分;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专业图书资料,10 分。其他加分因素:1、按照基地成员人数计算平均分后排名,前 10 名加 60 分, 11-20 名加 50 分,21-30 名加 40 分,31-40名加 30 分,41-50 名加 20 分。2、对有重大创新、重大影响且与研究方向一致但考评指标体系中没有涉及
17、的情况,由被考 评单位向考评组提出加分建议,考评组讨论通过后提交考评委认可或裁定(累计不能超过 30 分)。3、被考评单位可选择 2 篇学术价值较高的一般中文期刊文章推荐给考评组,评审组审定后可按 cssci期刊对待,可选择 1 部研究质量特别突出的一般出版社著作推荐给考评组,评审组审定后可按 1630 分区间计分注:1、指标中考察项目、成果、奖励、荣誉称号等均 应为 2014 年度(2014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基地成员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在统计时限内新增获得,且以基地或基地依托高校 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2、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3、社会推广应出具相关凭证。附件 2证明材料目录1、承担各级各类项目的立项文件,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2、在各级各类期刊上发的论文(封皮、目录和文章),外文期刊发表的论文要有相关中文说明。3、在有关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封皮、版权页和摘要)4、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证书5、获得的各种学术荣誉证书或文件6、研究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纳的证明(文件、批示或有关资政类刊物)7、由研究成果转化形成的教材(封皮、版权页和摘要)8、由基地成员指导而完成的各类优秀博硕论文(论文和表彰文件)9、基地所编发的资政类刊物(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