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市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技术需求一、说明1. 招标人系指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3. 合格投标人 3.1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2)企业必须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4) 供应商对照采购文件进行自审,按照自愿原则购买标书;5)参加投标的企业厂家必须是投标、签订合同的供应商;6) 投标人须具有 2017 年最新颁布的科目三考试系统公安部交通
2、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软硬件检验报告。3.2 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技能考试系统升级背景2017年10 月1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技能考试系统将面临全新升级更新,此次新行业标准的调整修订,主要是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交运发2016128号)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39号)及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公交管2016137 号) ,济南市交警支队为贯彻落实驾考改革意见,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考生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简化优化驾考内容、考试项目、操作要求及评判标准,使其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提高考试工作效率。现对全市考场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科目二、三技能考试系统的评判与扣分标准的升级改造; 科目二、三技能考试控制中心的升级改造; 科目二、三技能考试车辆设备的升级改造; 科目二、三技能考试音视频监控录像存储设备升级改造;三、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三技能考试系统升级的政策依据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 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
4、令第 139 号;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 号;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软件安全性管理要求 ; GA-T 1030-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及其设施设施规范; GA-T 1030-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GA102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 GA 102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1028.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 3 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GAT1028.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 4 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GAT1028.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总则四、科目二技能考试新
5、标准评判与扣分项修改要求4.1、科目二 I 类场考系统自动评判变更表(小车)检测评判项考试项目 原标准 新标准 修改情况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不合格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 不合格通用要求 无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每次扣10分新增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不合格无项目完成时间超过210 s 不合格新增倒车入库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s 每次扣5分 增加 2s 时间; 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行驶中车轮轧道路边缘线 不合格无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 cm不合格新增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cm以上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
6、出30 cm,未超出50 cm 扣10分 调整:细化距离范围无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 扣10分 新增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 cm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10 cm30 cm 扣10分 调整:细化后溜距离范围侧方停车无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90 s 不合格 新增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 每次扣10分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扣10分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每次扣5分增加 2s 时间;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整为每次扣 5 分曲线行驶 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不合格 增加时间无 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 弯后不关闭转向灯 扣10分 新增直角转
7、弯 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每次扣5分 增加 2s 时间;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整为每次扣 5 分小计:新增 12 项,调整 6 项4.2、科目二 II 类场考系统自动评判变更表(大车)检测评判项考试项目 原标准 新标准 修改情况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不合格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 不合格通用要求 无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每次扣10分新增桩考 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s 每次扣5分增加 2s 时间;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行驶中车轮轧道路边缘线 不合格无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50 cm不合格新增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
8、0cm以上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 cm,未超出50 cm 扣10分 调整:细化距离范围无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 扣10分 新增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 cm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10 cm30 cm 扣10分 调整:细化后溜距离范围项目完成时间超过90 s 不合格侧方停车 无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 每次扣10分新增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扣10分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每次扣5分增加 2s 时间;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整为每次扣 5 分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不合格 增加 2s 时间曲线行驶 无 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含
9、)以上 扣5分 新增无 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 弯后不关闭转向灯 扣10分 新增直角转弯 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每次扣5分增加 2s 时间;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整为每次扣 5 分无 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含)以上 扣5分 新增通过单边桥 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每次扣5 分增加 2s 时间;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整为每次扣 5 分通过限宽门中途停车 无 删除无 行驶时挡位末挂在二挡(含)以上 扣 5分 新增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每次扣5分增加 2s 时间;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 5 分”整为每次扣 5 分通过连续障碍轧、碰
10、、擦一个圆饼 扣10分 轧、碰、擦一个圆饼 每次扣5分起伏路行驶中途停车 中途停车时间超过2 s 不合格 调整:增加 2s 时间;窄路掉头中途停车或运行时间超出5min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300 s 不合格 调整 :中途停车不判驶抵隧道入(出)口时未鸣喇叭模拟隧道行驶 驶出隧道后未关闭前照灯调整 :判定结果由“扣 10分”改为“扣 5 分”未能使用低速挡平稳通过未能使用低速挡(一挡或二挡)平稳通过 不合格 调整:明确挡位要求模拟湿滑路行驶 进入湿滑路前,未减速进入湿滑路前,未减速 不合格调整:增加参数:踩制动踏板,或速度大于10 km/h,明确未减速的评判标准小计:新增 13 项,调整 15 项
11、,删除 1 项五、科目三技能考试新标准评判与扣分项修改要求5.1、科目三系统自动评判变更表检测评判项考试项目 原标准 新标准 修改情况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 不合格无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副制动踏板踩下)新增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 不合格 调整:增加了时间大于 5s的参数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不合格调整:参数修改为:超出各挡位车速范围且各挡累计时间大于 15 s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 不合格 调整 :增加了参数:5s内两次挂同一挡位未成功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不合格 调整:参数由原来时间大 于 15s 调整为大
12、于 10s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 s即转向调整:判定结果由“扣 10分”改为“不合格”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不合格调整:增加参数要求车辆变更到相邻车道后,行驶时间小于 10s 或转向灯未回位,再次变更车道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调整:增加参数要求车辆在地面的垂直投影与禁止停车区域相交,停车时间大于 2s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 30cm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通用评判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调整:判定结果由“扣 10分”改为“每次扣 10 分”上车准备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
13、周围环境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 不合格调整:规定绕车方向为逆时针无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 扣5分 新增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调整:增加参数要求行驶距离大于1m时,车门未完全关闭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起步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调整:判定结果由“扣10分“改为”每次扣10分”直线行驶 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 不合格新增行驶100m内偏移量大于30cm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 不合格调整:增加参数,在考试全程中,未采取一挡一离合方式,完成从起步挡到次高挡位的操作或越级加挡加减挡位操作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 扣10分调整:增加参数,超出各挡位车速范围且持续时间
14、大于 2s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 不合格新增未在规定路段区域内停车,或未在指令发出后150m以内停车无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 不合格 新增靠边停车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 扣10分调整:细化距离范围,增加了未超出 50CM的条件不按规定减速 不合格调整:车辆前保险杠越过停止线前30m范围内未踩制动直行通过路口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按规定停车瞭望 不合格新增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车辆不停车或停车时前保险杠越过停止线不按规定减速 不合
15、格调整:增加参数车辆前保险杠越过停止线前30m范围内未踩制动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按规定停车瞭望 不合格新增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车辆不停车或停车时前保险杠越过停止线路口左转弯无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每次扣10分新增不按规定减速调整:增加参数,减速单独评判。车辆前保险杠越过停止线前 30m范围内未踩制动路口右转弯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按规定停车瞭望新增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车辆不停车或停车时前保险杠越过停止线通过人行横道线不按规定减速慢行 不合格调整:增加参数,减速单独评判,车辆前保险杠到人行横道线前 30m范围内未踩制动通过学校区域不按规定减速慢行 不合格调整:增加参数
16、,减速速单独评判。车速大于30km/h,以标志区域起始位置为准,距离不小于30m通过公共汽车站不按规定减速慢行 不合格 调整:通过公共汽车站台 前30m范围内未踩制动掉头 无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 新增无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 开启示廓灯 新增夜间行驶 进入无照明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 调整:判定结果由“扣5分”改为“ 每次扣5分”不能正确开启灯光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
17、光灯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语音模拟)无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新增评判扣分项应不少于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项目中的5项,项目就随机产生,顺序就不固定时不使用远光灯小计:新增12+9项,调整25项六、科目二、三技能考试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要求此次根据公安部驾考新标准的修订,科目二、三场地考试系统升级需包含三个部分:系统总体改造及联网接口升级、多画面视频合成与远程访问、车载系统升级。6.1、系统总体改造及联网接口升级 按新行业标准要求,此次系统升级对于考试系统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系统管理软件应支持新功能的定制化需求; 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外挂软件安全
18、管理规定要求,应对于考试系统外挂软件的安全性进行升级改造; 为保证考试业务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应对原考试系统数据库进行升级与迁移; 应保证系统参数配置与设备关联,支持根据考试科目的切换,随时调阅车内及场地音视频数据; 应支持考试监管系统新接口开发及调试,支持升级的考试系统与公安部监管平台对接功能; 应支持系统升级培训与辅导,支持对考场管理员、操作员进行免费的培训及辅导服务;6.2、多画面视频合成与远程访问 支持同步播放考生、考场环境、实时扣分等多画面视频; 支持场地考试项目视频按考试车辆运行轨迹自动进行切换,从考试车辆进入考试项目开始播放直至考试车辆离开该项目; 支持在线查询回放 3 年内的考
19、试音视频,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6.3、科目二车载系统升级技术要求 应支持传感器组升级: 根据新行业标准的评判与扣分修订,应增加档位、左右转向灯、点火开关、手制动信号采集; 支持对考试车辆整体的主控系统及综合布线进行合理升级改造。 应支持车载软件升级: 根据新行业标准,应增加 27 项标准(详细见第四部分) ; 根据新行业标准,应修改 23 项评判(详细见第四部分) 。6.4 科目三车载系统升级要求 多路合成视频服务器: 应将车载多路(34 路)视频合为一路; 提高科目三多画面同步性,减少通讯流量消耗。 车载软件要求: 应增加 11 项标准(详细见第四部分) ; 应修改 20 项评判(详细见第四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