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聘用制度奖惩制度 幼儿园教师聘用制度奖惩制度 4 篇 幼儿园教师聘用制度奖惩制度(1 1 ) 为认真落实教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教科研 1、每学期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个人研讨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末要有论文和经验总结,对参与交流的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全国性-交流 300 元;全省性-交流 80 元;本市交流 6030 元;本园交流 30 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 500 元;省级 300 元;市级 150100 元;本园6030 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每月检查评分与工资挂钩,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 10060 元。 4、积极参加特色教学活动,对承担周六、暑期班教学的除按原方案分配外,达到教学效果另奖 100 元(按考勤)。 5、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绘画类:国家级 80 元;省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