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规章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规章制度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请假当天不支付工资,病假按正常工资的 80%支付,请半天假的以三小时计算。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 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由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情节严重的,则由值班老师负责。家长找幼儿园赔偿的,幼儿园赔偿后,保留对责任老师的追责权。 五、班级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