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二部分 交易洽商丶签订合同A厂商2月17日用航空信发盘,限2月25日复到有效,又于17日下午电报撤回。该通知2月18日到达B公司处,B公司于19日收到发盘,考虑到发盘价格十分有利,B立即电报接受,事后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合同并未成立。按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在发盘到达收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即可。我方向美方发盘,限10日回复到,9日美方电报接受,电讯延误,我方11日才收到接受电报,收到时我方获悉价格上涨,应如何处理? 答案:按照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传递延误而在超过发盘有效期后到达发盘人的接受是有效的,合同在接受送达发盘人时成立。 除非发盘人立即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其发盘因逾期接受而失效。由于此时货价上涨,若按原价成交对我方不利,我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因接受逾期到达,原发盘已经失效,合同不能成立。某公司出口罐头,据合同规定共200箱,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货时装运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