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实践场所。学校所有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各学院(部)、直属单位(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置预案。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逐级落实实验室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各级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第五条 学校和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单位、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第六条 对实验室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