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docx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1132406 上传时间:2018-12-11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56.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 年版)2016 年 11 月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 年版)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 1、2 剂间隔 710 天;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疫苗种类 接种年(月)龄名称 缩写 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9月 18月 2岁 3岁 4岁 5岁 6岁乙肝疫苗 HepB 1 2 3卡介苗 BCG 1脊灰灭活疫苗 IPV 1脊灰减毒活疫苗 OPV 1 2 3百白

2、破疫苗 DTaP 1 2 3 4白破疫苗 DT 1麻风疫苗 MR 1麻腮风疫苗 MMR 1JE-L 1 2乙脑减毒活疫苗或乙脑灭活疫苗 1 JE-I 1、2 3 4A群流脑多糖疫苗 MPSV-A 1 2A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 MPSV-AC 1 2HepA-L 1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 2 HepA-I 1 2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 年版)一、一般原则(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3、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 1剂:出生后 24小时内完成。2卡介苗:3 月龄完成。3乙肝疫苗第 3剂、脊灰疫苗第 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 月龄完成。4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剂:18 月龄完成。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 1剂、百白破疫苗第 4剂:24 月龄完成。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 2剂:3 周岁完成。7A 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剂:4 周岁完成。8脊灰疫苗第 4剂:5 周岁完成。9白破疫苗、A 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剂、乙脑灭4活疫苗第 4剂:7 周岁完成。如果

4、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 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

5、成后续接种(含补种) 。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 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5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 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

6、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3如果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的接种。(五)流行季节疫苗接种建议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建议对于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 HIV感染状况分 3种:(1)HIV 感染儿童;(2)HIV 感染状况不详儿童;(3)HIV未感染儿童。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 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HIV 感染母亲所生18 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 HIV抗体筛查,

7、按 HIV感6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对不同 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表 1。表 1.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HIV感染儿童 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疫苗 有症状或有免疫抑制无症状和无免疫抑制有症状或有免疫抑制 无症状HIV未感染儿童乙肝疫苗 卡介苗 暂缓接种 暂缓接种 脊灰灭活疫苗 脊灰减毒活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麻腮风疫苗 乙脑灭活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A群流脑多糖疫苗 A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 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 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 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

8、, “”表示“禁止接种” 。1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 HIV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 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2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7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3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 群流脑多糖疫苗、A 群 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4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 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5非

9、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 HIV筛查。如果有其它暴露风险,确诊为 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表 1中 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七)除 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二、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 3剂次,其中第 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 24小时内接种,第 2剂在 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 6月龄时接种。(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8(3)接种剂量:重组(酵母)HepB 每剂次 10g,不论

10、产妇 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 10g 的HepB。重组(CHO 细胞)HepB 每剂次 10g 或20g,HBsAg 阴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 10g 的HepB,HBsAg 阳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 20g 的 HepB。2其他事项(1)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第 1剂乙肝疫苗,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疗机构出生儿童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全程接种乙肝疫苗。(2)HBsAg 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 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 1剂乙肝疫苗;HBsAg 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 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 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或低体重儿

11、满 1月龄后,再按0、1、6 月程序完成 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3)HBsAg 阴性的母亲所生新生儿也应在出生后 24小时内接种第 1剂乙肝疫苗,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4)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 1剂乙肝疫苗。(5)HBsAg 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在出生后接种第 1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9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6)建议对 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第 3剂乙肝疫苗 12 个月后进行 HBsAg和抗-HBs 检测。若发现 HBsAg阴性、抗-HBs10mIU/

12、ml,可按照 0、1、6 月免疫程序再接种 3剂乙肝疫苗。3补种原则(1)若出生 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3)第 1剂与第 2剂间隔应28 天,第 2剂与第 3剂间隔应60 天。(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 1剂。(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3)接种剂量:0.1ml。2其他事项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3补种原则(1)未接种卡介苗的3 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2)3 月龄3 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10PPD)或卡介

13、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3)4 岁儿童不予补种。(4)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三)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 4剂次,其中 2月龄接种 1剂灭活脊灰疫苗(IPV) ,3 月龄、4 月龄、4 周岁各接种 1剂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IPV: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OPV:口服接种。(3)接种剂量:IPV:0.5ml。OPV:糖丸剂型每次 1粒;液体剂型每次 2滴,约0.1ml。2其他事项(1)2016 年 5月 1日之前使用三价 OPV(tOPV) ,2016年 5月 1日开始使用二价 OPV(bOPV) ,该日期之后,不得使用 tOPV。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