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审批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对象,包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以及影响城市道路的完好和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建设、养护、维修、管理等固定或流动作业和单纯临时占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包括需借道车行道作为行人专用通道、堆放施工物料等;(二)跨越城市道路上空、下穿城市道路但不直接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五)在城市道路一侧养护、维修绿化及绿化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包括在城市道路上临时围蔽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养护、维修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流动作业等;(六)在城市道路安装、设置交通设施、公
2、交设施;(七)其他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占道挖掘行为。二、办理条件(一)具有项目实施的合法依据,并取得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不涉及规 划报建的除外);(二)占道挖掘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管线保护方案)、交通疏导方案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并取得公安交警部门同意意见;(三)已在全市统一的管线信息化平台征得各管线(含地下轨- 2 -道等)权属单位同意意见;(四)占用、挖掘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的,已纳入挖掘计划(市政设施养护作业除外)。(五)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立“ 土地 资源和技 术控制指标清单制 ”和用地红线范围内实行“豁免制” 实施 细则(穗国土 规划字 2018479 号
3、),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条件和用地清单意见,按规定开展工程施工,豁免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挖掘审批、市政设施移动改建审批。三、所需材料3(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1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一)申请表文本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二)取得交警部门同意意见。2 项目实施的来源文件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以下之一均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平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书等。(二)因养护、维修或者抢修而不
4、涉及规划变更的,或地质探勘、 场地平整等不涉及规划报建的,可不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但应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实施的文件。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二)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请申请人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提交,三选一即可)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四)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和被委
5、托人的有效身份证。4 组织实施方案 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须包括:1)占道地点、位置、面积、详细平面图,以及分阶段占用、挖掘时限;2)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围蔽设置以及 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3)事故预警和应急抢险方案;4)道路修复方案。5 交通疏解方案 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 须包括:1)现场及周边交通疏导平面布置图;2)机动车行车便道和行人便道的设置方案。6桥梁隧道安全协议或意见复函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等作业,以及利用城市桥梁、隧道敷设管线等设施的,跨越或穿 过城市桥梁、隧道的工程, 应征
6、得桥梁、隧道管理单位同意,或与之签订安全保护协议。(二)桥梁、隧道管理单位为受理本事项的审批部门的可不提供,但应在“ 组织实施方案”中提供桥梁、隧道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57管线权属单位意见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通过全市统一的管线信息化平台征得各管线(含地下轨道等)权属单位同意意见,导出平台生成的意见汇总报告并盖章后扫描上传。8 承诺书 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 承诺书文本在办事指南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9 项目代码回执 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提交项目代码回执,详见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广州市政务办关于进一
7、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代码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备注: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仅占用城市道路不涉及挖掘审批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申请表文本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二)取得交警部门同意意见。2 项目来源证明材料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1(道路桥梁隧道(含交通设施、路灯等)日常养护、监测检测、 环卫清扫作业、排水清淤疏通、绿化养护修剪等各市政专业养护工作,需临时围蔽进行养护、 维修作业,6养护、维修、 检测车辆在车行道上临时停靠或以低速行驶进行养护、 维修、检测等流动作业的
8、,提交任务下达文件或合同等;(2(非工程项目需临时占用道路的,提交相关单位的批准文件。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二)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请申请人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提交,三选一即可)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 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四)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4 组织实施方案
9、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须包括:1)占道地点、位置、面积、详细平面图,以及分阶段占用时限;2)占道进度计划、分段占道方案;3)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围蔽设置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实7施方案;4)事故预警和应急抢险方案。5 交通疏解方案 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须包括:1)现场及周边交通疏导平面布置图;2)机动车行车便道和行人便道的设置方案。6 承诺书 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承诺书文本在办事指南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7 项目代码回执 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提交项目代码回执,详见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工业和
10、信息化委 广州市政务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代码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备注: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延期申请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申请表文本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二)取得交警部门同意意见。8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二)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请申请人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提交,三选一即可)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三)
11、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四)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3 组织实施方案 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须包括:1)占道地点、位置、面积、详细平面图,以及分阶段占用、挖掘时限;2)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围蔽设 置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3)事故预警和应急抢险方案;4)道路修复方案。4 交通疏解方案 1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须包括:1)现场及周边交通疏导平面布置图;2)机动车行车便道和行人便道的设置方案。
12、备注: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9(四)社会投资类项目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1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一)申请表文本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二)取得交警部门同意意见。2 项目实施的来源文件1 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一)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以下之一均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平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书等。(二)地质勘探、场地平整等不涉及规划报建的,提供项目主管部门意见或土地权属文件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1 原件彩色扫
13、描件(PDF 格式)(一)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二)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请申请人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提交,三选一即可)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四)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本办事指南中下载)和被委10托人的有效身份证。4 组织实施方案 1 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须包括:1)占道地点、位置、面积、详细平面图,以及分阶段占用、挖掘时限;2)安全防护和
14、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围蔽设置以及 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3)事故预警和应急抢险方案;4)道路修复方案。5 交通疏解方案 1 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须包括:1)现场及周边交通疏导平面布置图;2)机动车行车便道和行人便道的设置方案。6桥梁隧道安全协议或意见复函1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一)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等作业,以及利用城市桥梁、隧道敷设管线等设施的,跨越或穿过城市桥梁、隧道的工程, 应征得桥梁、隧道管理单位同意,或与之签订安全保护协议。(二)桥梁、隧道管理单位为受理本事项的审批部门的可不提供,但应在“ 组织实施方案”中提供桥梁、隧道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7 管线权属单位 1 原件彩色扫描 通过全市统一的管线信息化平台征得各管线(含地下轨道等)权属单位同意意见,导出平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