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宁夏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点(试行)宁夏水利厅规划计划处2012年 5月2目 录1 引言 .22 水文 .52.1 水文年 .52.2 计算方法 .52.3 洪水 .62.4 农田排水 .82.5 泥沙 .82.6 其他 .83 工程任务和规模 .83.1 工程任务 .83.2 保护范围与保护对象 .83.3 防洪标准 .93.4 工程规模 .94 治理方案 .114.1 治理原则 .114.2 治理方案 .114.3 主要工程结构 .134.4 管理设施 .145 工程管理 .155.1 项目主管部门 .155.2 项目法人 .155.3 工程建设管理 .155.4 工程管理范围
2、.155.5 运行管理 .155.6 征地及拆迁 .155.7 工程设计 .166 设计概算 .166.1 概算标准 .166.2 价格水平年 .166.3 工程单价 .166.4 管理设施 .166.5 征地及移民投资 .167 汇报材料要求 .167.1 报告 .167.2 图件 .177.3 多媒体及主要内容 .1731 引言近年来严重的洪涝灾害,暴露出中小河流成为防洪重点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成为中央关心、人民期盼的重要民生工程,从水利投资的新领域逐步成为重点领域 。我区流域面积在 2003000km 2 的重点中小河流有 99 条,其中纳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重点中小河流有 69
3、条共 105 个项目,有防洪任务的天然河道,也有以灌区排水为主兼有防洪任务的排水沟道,规划治理河长约 1400km,规划总投资 20.95 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计划分三批在 2015 年全部完成,其中第一批(20092011 年)实施 19 个项目,第二批(2012 年)实施 25 个项目,第三批(20132015 年)实施 61 个项目。治理范围广,数量多,战线长,治理力度和投资强度大,已成为我区民生水利的建设重点。但由于中小河流基础资料缺乏(特别是水文资料)、前期工作基础薄弱,加之时间紧迫、任务重,设计队伍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对规程、规范、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理解上还有差异,从之前审查的设
4、计报告看,在水文分析计算、治理方案、工程建设与占地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工程实施和预期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特别是后续项目初步设计,合理确定治理方案,规范主要设计内容、标准和要求,提高设计成果质量,有必要结合宁夏中小河流特点,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宁夏中小河流治理实际情况的初步设计技术要点的意见,供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和审查部门参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1.1 本技 术要求的依据是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4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发布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程、规范。1.2 本
5、技术要点适用于宁夏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中小河流。也可供其他中小河流治理参考。1.3 初步 设计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及相关规范和本导则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编制。确保设计质量与进度要求。1.4 初步设计报告主要研究的重点内容1.4.1 项目建设及保护对象防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治理河道与规划的衔接关系(主要包括治理河道、治理范围、长度等)。对县内调整或新增加的中小河流必须有充分的理由。1.4.2 现状评价。说明本县中小河流治理情况;描述对河道治理有影响的相关设施现状;标准内洪水影响范围、影响对象和现状河道行
6、洪能力评价;描述历史洪水灾害情况,特别是近 510 年受灾区域及灾害程度;调查沟道内、沟道沿岸村庄、农田分布情况。1.4.3 水文计算。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的合理性分析。要提交水文专题报告。1.4.4 工程地质。重点说明对工程设计有重大影响的特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要求提交地质专题报告。1.4.5 工程规模及总体布置(1)结合上述河段分析,分段、分类提出治理原则。(2)在水文计算分析与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设计流量5和水位;(3)要分段、分类进行治理方案比选;1.4.6 主要建筑物。针对工程的安全和投资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物,并结合后期运行管理,进行结构设计方案的比选。1.4.7 施工
7、及投资(1)说明施工条件,主要包括施工用水、供电、场内及场外交通、地方材料料源地分部及供应条件等。(2)结合当地地方材料料源分布,在满足设计、质量和材料供应能力的前提下,应就近选取主要材料的供应地;分析土方挖填平衡关系等。(3)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及特点,合理确定施工工序及方法、施工机械选择及配置等。1.4.8 工程占地。要尽可能少占地;分别统计原河道内占地类型及面积,河道外占地类型及面积。1.5 以下内容基本是按标准内洪水制定的(以 10%为主)。2 水文水文计算要提出专题报告,一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2.1 水文年相关水文计算分析评价到 2010 年。2.2 计算方法2.2.1 当工程地址及上
8、、下游附近有满足 30 年以上实测洪水资料时,以实资料采用频率分析计算方法,直接推求不同频率洪水成果。2.2.2 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在不影响6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的相关计算分析基础上,分别按照传统的“暴雨洪水图集” 计算和按照新的“规定” 进 行水文 计算分析,并 对水文成果的可靠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后,提出水文成果。贺兰山东麓及六盘山等特殊区域在按本技术要点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论证。2.3 洪水2.3.1 汇流面积2.3.1.1 面 积量算。汇流面积较大时,在 1:5 万精度地形图上量算;汇流面积较小时,在 1:1 万精度地形图上量算。
9、2.3.1.2 面积折减(1)以山洪为主的沟道。根据地形类型,在实地查勘的基础上,山地面积原则上不折减;对已开发的有梯田、鱼鳞坑、水保造林等水土保持效果比较明显的山地面积应考虑折减,经论证后,按照不超过实际统计面积的 10%30%折减,效果好的最大折减 30%,效果一般的折减 10%左右。对贺兰山东麓地区面积折减问题,应做进一步的分析确定。对较大范围,有川地、台地等缓坡丘陵特征的,面积也可以考虑适当折减,原则上折减 15%35%。并分析计算极端小值。风沙干旱区、沙漠区等面积均扣除。上游已有控制性水工程的,等别大于或与本工程相同的,扣除上游控制性水工程控制汇流面积,否则不扣除;上游已有控制性水工
10、程属病险建筑物的,且没有列入出险加固规划进行改造的汇流面积不扣除。7(2)以灌区排水为主沟道。原则上按照排涝、排渍模数(排水模数建议值一般为 0.250.35)和面积计算流量。对于其他特殊情况,须经充分论证。2.3.2 洪水频率一般情况下,建议至少要提出洪水频率分别为 5 年、10 年、20年、50 年的洪峰流量及洪水总量。2.3.3 关键参数(适用于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方法)2.3.3.1 点雨量(1)雨型选择。一般采用 6 小时同频内包雨型。(2)点雨量查图。一般采用计算断面以上流域面积几何中心的点雨量值,同时补充取低值下的计算结果补充分析论证。2.3.3.2 面雨量(1)点面折减系数。按
11、照修正至 2010 年的资料系列分析,同时利用近年典型暴雨调查成果进行复核分析,并对已有成果进行分析修正。(2)暴雨笼罩面积。原则同上。2.3.3.3 产流损失水量(1)要充分考虑下垫面变化引起的产流损失,应分析下垫面实际情况,一般可以考虑取值 4150,对于特殊情况经论证后取值5055。(2)概化长度。一般按规定计算;若实际河道长度远大于概化长度时,对小型低级别水库、河流等,可合理修订概化长度。2.3.4 设计洪水成果合理性分析应根据类似地区或相邻河流的设计洪水成果,以及治理河段的8历史洪水调查分析成果等资料,对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2.3.5 洪水叠加要对主沟与叉沟洪水、上游水
12、库泄水与区间洪水分析合理叠加问题。2.3.6 洪水调查复核由于缺乏水文站点,水文分析应该在计算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际调查,结合沟型、洪水痕迹、地质岩性、设施分布、群众走访等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2.4 农田排水2.4.1 农田排水面积。按照水文分区,据实量算。2.4.2 排涝标准。建议按 5 年考虑。2.4.3 排涝天数原则以 2 天为主,特殊情况需做补充分析。2.5 泥沙一般按图集确定,有实测资料的再按实测资料进行复核。2.6 其他对重要、特殊、有代表性的地段应附具现场照片。3 工程任务和规模3.1 工程任务按照设计洪水标准要求,基本消除洪水对保护对象危害。在有条件情况下,对重要段落经论证后,
13、从更好实现人水和谐,改善环境条件考虑,进行治理。3.2 保护范围与保护对象(1)保护范围。应为标准洪水淹没影响的范围。9(2)保护对象。以城镇、乡村为主,同时对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工矿企业、农田进行必要的防护。(3)其他。对于侵占河道的设施、行为、农田原则上不予防治。(4)对个别流量较大、洪水频发、灾害问题突出的支流支沟上的重点保护段,经论证后,原则上可以纳入治理范围。3.3 防洪标准按照规定,一般情况下,沟道治理防洪标准以 10 年一遇为主;对于重要的段落(县城和重要的乡镇)经论证后可提高到 20 年一遇。对于由原农田调整为工业园区或县城新区的,要提高防洪标准的,需提供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建设
14、厅相关批复。3.4 工程规模3.4.1 设计流量3.4.1.1 设计洪峰流量。根据洪水分析计算成果,按照确定的防洪标准,在分析设计洪水地区组成的基础上,选定防洪标准的各控制断面设计洪峰流量。(1)当设计断面上游有较大的调蓄水库(骨干坝)时,结合该蓄水工程设计,按本沟道防洪标准,在复核调洪演算和近 510 年实际运行调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下泄流量。(2)当上游水库至设计断面的区间面积较小时,经分析后,原则上不考虑区间洪水。3.4.1.2 设计流量组合(1)山洪沟。只考虑设计洪峰流量,分段确定设计流量。(2)灌区排水沟。只考虑农田排水,分段确定设计流量。10(3)兼有灌区排水和排泄山洪的沟道。应分
15、段合理确定设计流量;山洪与农田排水在组合叠加时,在计算与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应分时段、考虑衰减合理确定设计流量。经充分论证后也可以不考虑叠加。(4)对于其他组合方式,需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3.4.2 设计水位(1)一般采用恒定非均匀流方法,同时要考虑干支流洪水、河湖洪水相互顶托影响。(2)结合沟道实测断面和现场洪水流路、痕迹调查,分析设计水位与前述保护对象的高程关系。(3)糙率。有实测水位流量资料时,应选取若干场洪水资料分析率定;无实测资料的,建议:以砾石河床为主的取 0.0350.04;以壤土为主的取 0.030.035。3.4.3 其他(1)在河道和治理河段历史洪水、灾害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并按河道治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合适的流量,合理确定治理段沟道的宽度。(2)超标准洪水的预留流量(可能最大洪水、超标准控制洪水):对于沟道宽大,标准内设计洪水需要断面较小的,原则上预留超标准流量及断面是十分必要的。对于支沟,经论证后可以不考虑预留流量。应提出超标准洪水的对策与措施,特别是重点段落的超标准洪水防御对策和措施。(3)预留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