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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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0 -宝办发2017 36 号中 共 宝 鸡 市 委 办 公 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 共 宝 鸡 市 委 办 公 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 9 月 22 日 - 1 -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完善“有信可 查、守信激励、失信必究、市场规范” 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 政务诚信、商务诚 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等重点领域信用建 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

2、全社会诚信水平,提升宝鸡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 201421 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发 201710 号)和宝鸡市“十三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 简称市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动宝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 2018 年底,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到 2020 年底,全市信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和信用监管体制健全,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齐备、运行良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

3、发挥作用,信用服务业成为全市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全面完成市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二、主要任务(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2 -1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提高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2建立健全政务承诺考评制度。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信用管理办公室)3完善政务诚信约束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将政府及其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接受

4、社会监督。探索利用大数据对政府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对严重失信的提出预警并督促整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失信行为实施责任调查追究。(责任单位: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4加强公务人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建立守法诚信、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5加强重点商务领域诚信管理。在安全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

5、业、会展广告、外贸等重点领域建立市场主- 3 -体、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健全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监管、诚信“红黑榜 ”公示、市场禁入退出等制度并 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6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网上交易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制度,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7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客户

6、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和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8加强重点社会领域诚信管理。在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分别建立行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健全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监管和失信行为公示惩戒制度等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 4 -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文物旅游局)9加强自

7、然人信用管理。依托国家人口信息资源库,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建设包括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在内的重点人群信用数据库,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10加强法院和检察院公信建设。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审判执行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和司法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主动为公安侦查、司法调查、法院执行等工作提供信用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等违法主体的联合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

8、(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11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被处罚处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等不良记录档案,完善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12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加强人口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将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超载、超速、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 5 -公民诚信档案。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发生火灾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定期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并作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

9、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五)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13加快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进市级平台与省级、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 和“孤岛” 。(责任 单位:市信用管理 办公室)14加快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电子化存储,加快建设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并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5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完善双公示数据标准,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双公示信息及时归集和共享,建立数据更新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信用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10、权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16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配合推进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地方性金融机构数据质量。配合做好市域征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符合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村镇银行等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六)加强信用法规标准建设17健全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省社会信用法- 6 -规制度,适应我市及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制定本市及各行业、各有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8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行政

11、管理中要逐步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对违背承诺约定的行政相对人,应责令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将失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19制定实施公共信用信息标准规范。编制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定期更新目录内容。宣传贯彻适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20加快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在分配专项资金、组织政府采购、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分配过程中,明确信用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环节,加快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1加快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

12、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七)建立信用联合奖惩制度22制定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管理办法。各- 7 -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诚信主体实施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等联合激励措施;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约束和惩戒等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协同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相关合作备忘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23完善信用“红黑名 单” 制度。扩大信用 “红黑名单”应

13、用领域,对“红 黑名单” 典型 实行联合激励和 联合惩戒。对有多条违法失信记录,在多个领域“黑名单” 都榜上有名的企 业和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及时将各类信用“红 黑名单” 信息发送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委、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八)建设信用示范试点工程24实施信用示范县区建设工程。选择 12 个基础较好的县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区域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25开展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运用互联网+ 征信平台,完善相关政策,建立物流业、快递业从业主体黑名

14、单制度,全面提升物流业、快递业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26实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征- 8 -信数据库,整合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健全信用档案。鼓励金融机构对守信小微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27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农村征信数据库,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成员信用档案。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与评定。推动制定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相关政策支持措施,在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28实施信用人才培养工程。推进信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高等院校、

15、社会研究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围绕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等开展研究和交流活动,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九)培育信用服务市场29积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开通征信服务平台查询通道,降低信息采集成本。探索实施政府购买第三方信用服务。积极引导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发起组建全市非营利性信用协会。(责任单位: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30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引导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面向社会开展诚信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诚信- 9 -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

16、组织章程,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工作步骤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制定下发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开展市县部门联络员和信息员工作培训会。(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重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从工作机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等方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为实现全市社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形成独具特色的宝鸡诚信文化提供制度保障。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 1),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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