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大丰医保报销比列政策解析】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比列政策解析 大丰市基本医疗(医疗保险)由三部分组成。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其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由卫生局主管。 一、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一)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门诊当年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按以下标准进行报销 1、一般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设500元起付线(城镇低保、特困、重残人员实行0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属于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基层定点医院的费用报销70%,属于其他定点医院的费用报销50%。全年实际报销最高限额为1400元。起付线以下和门诊统筹基金报销以外的需由个人担当的部分,可用个人医疗账户历年余额支付。 2、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起付线300元(城镇低保、特困、重残人员实行0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在基层定点医院就诊的按85%赐予报销;在二级定点医院就诊的按75%赐予报销;在三级医院就诊的按70%赐予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全年实际报销限额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