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工商银行“日升月恒”收益递增型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1001RSYH)说明书一、产品概述中国工商银行“ 日升月恒”收益递增型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代码:1001RSYH产品风险评级PR1(本产 品的风险评级仅 是工商 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目标客户 法 人 客 户期限 无固定期限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募集期 201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销售范围 全国产品成立工商银 行有权结 束募集并宣布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 工商银 行将进行披露并 调整相关日期, 产品最 终规模以工商 银行 实际募集规模为准。产
2、品起始日 2010 年 12 月 1 日产品规模本产品最大规模为 200 亿份,超 过该规模,工商银行有权停止募集。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 9:00 至 17:00 为开放时间。产品募集期内2不接受赎 回申请。购买、赎回方式1、募集期内网点营业时间及网上银行 24 小时接受购买申请;2、开放时间内接受购买、赎回申请;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非开放时间可提出购买、赎回预约申请,等同在下一开放时间内的购买、 赎回申请。首笔购买最低金额 5 万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 1000 元,以 1000 元整数倍追加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000 份,以 1000
3、份整数倍追加交易级差 1000 份理财账户最低保留份额 1000 份理财账户最高份额 20 亿份单位金额 1 元/份购买确认T 日 购买 ,T+1 日确认,T+1 日扣款,确 认扣款日若遇非工作日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赎回确认T 日赎回,T 日确认, T+1 日到账,到 账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赎回规则 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最早的购买份额。3收益率测算该产品拟投资 30%-9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10%-70%的债权类资产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理财产品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
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分档如下:1 天-6 天, 1.90%;7 天-13 天,2.00%;14 天-20 天,2.50%; 21 天-27 天, 2.70%; 28 天-59 天,2.90%;60 天-89 天,3.10%;90 天及以上,3.30%。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若产品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适用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 1 个工作日公
5、布。理财资产托管人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产品销售手续费率、托管 费率产品销售手续费率为 0.2%,托管费率为 0.03%(均为 年化,按日由产品规模计提)收益计算及分配方式以客户的每笔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当客户赎回时,按照其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确定对应的收益率档,再根据存续期间每日工商银行实际启4用的该档收益率计算客户收益。实际存续天数:自客户申购确认之日(含当日)起至赎回确认之日(含当日)止期间的天数;如客户在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份额,则该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自产品成立日(含当日)起开始计算。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是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其他规定赎回
6、确认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 计 入认购本金份额。二、投资对象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等;三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同时,产 品 因 为 流 动 性 需 要 可 开 展 存单 质 押 、债 券 正
7、回 购 等 融 资 业 务 。各 投 资 资 产 种 类 的 投 资 比 例 如 下 ,可 在 -10%,+10%的 区 间内 浮 动 :5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债券及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款高流动性资产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30%-90%债权类信托债权类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0%-70%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0%-70%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 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
8、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 AA 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 A-1。三、投资团队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6四、开放期产品购买、赎回方式(一)产品购买开放时间内,客户可于工商银行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购买,单笔购买量为交易级差(1000 份)的整数倍,购买交易 T+1 日确认,T+1 日扣款,确认 扣款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二)产品赎回开放时间内,客户可于工商银行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赎回,单笔赎回量为交易级差(1000
9、份)的整数倍,赎回交易 T 日确认,T+1 日资金到账,到 账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非开放时间可提出购买、赎回预约申请,等同在下一开放时间内的购买、赎回申请。若某笔赎回导致客户的理财账户余额不足理财账户最低保留份额时,工商银行按客户一次性全部赎回进行处理。五、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购买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 15%,为巨额赎回。出 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有权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但客 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接受
10、客户的购买和赎回申请。客户根据工商银行披露的开放日可重新进行购买和赎回。在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暂停接受客户购买、赎回申请时,工商7银行最迟于次一工作日通过相关营业网点及网站()进行披露。六、理财产品费用、收益计算及分配(一)理财产品费用的来源与实现途径本理财产品的费用包括:产品销售手续费率:0.2%;理财托管费率:0.03%。上述费用均按日由产品存续规模计提。(二)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启用前 1 个工作日公布。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购买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当客户赎回时,采取“ 先进先出 ”原则,即优先
11、赎回最早的购买份额,并按照其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确定对应的收益率档,再根据存续期间每日实际启用的该档收益率计算和支付客户收益。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若产品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适用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理财收益计算举例如下:情景一:某客户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购买确认 10 万份,于 2012 年 11月 8 日赎回确认 5 万份,赎回份额存续天数为 22 天,对应收益率为82.70%,则客户收益为:50,0002.70%22/365=81.3
12、7(元)情景二:某客户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申购买确认 10 万份,于 2012 年 11月 8 日购买确认 5 万份,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赎回确认 12 万份。则按“ 先进先出 ”的赎回原 则, 赎回份额中 10 万份存续天数为 29 天,对应收益率为 2.90%,另外 2 万份存续天数为 8 天,对应收益率为 2.00%,客户收益为:100,0002.90%29/365+20,0002.00%8/365=239.18(元)情景三:某客户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购买确认 10 万份,于 2012 年 11月 8 日赎回确认 5 万份,赎回份额存续天数
13、为 22 天。期间工商银行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将 21 天-27 天区间收益率由 2.70%调整为 2.80%,则 10 月 18 日至 10 月 23 日间客户收益按 2.70%计算, 10 月 24 日至11 月 8 日间客户收益按 2.80%计算,客户收益 为:50,0002.70%6/365+50,0002.80%16/365=83.56(元)(三)最不利情况分析在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下,工商银行此类理财产品全部如期为客户实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产品实际实现收益为准。产品 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
14、现,更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9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资产池内投资品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可能使理财产品达不到预期最高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实际产品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七、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 动收益理财计划” ,根据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该 类 理 财 产 品 的 总 体 风 险 程 度很 低 ,工 商 银 行 虽 不 承 诺 本 金
15、 保 障 但 客 户 本 金 损 失 可 能 性 很 小 且产 品 具 有 较 高 流 动 性 。理 财 产 品 的 投 资 方 向 主 要 为 低 风 险 的 投 资品 市 场 ,本 金 及 收 益 受 宏 观 政 策 和 市 场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变 化 、投 资市 场 波 动 等 风 险 因 素 影 响 很 小 ,产 品 收 益 较 为 稳 定 。客 户 投 资 本理 财 产 品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包 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
16、损失。(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的风险。(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10临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的风险。(四)流动性风险: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五)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六)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
17、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 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八、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并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3 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并于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提前 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九、信息披露在产品提前成立、提前终止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