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宜春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参照有关省市开展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培训对象(一)参加培训的对象从2008年冬季开始,凡我市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都可以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士官;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符合规定退出现役并具有劳动就业能力的;(2)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市、辖市(区、县)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5)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