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七)“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三、设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21号修正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对 用 于 装 载 海 关 监 管 货 物 的 集 装 箱和 集 装 箱 式 货 车 车 厢 的
2、 监 管 办 法 (2004年1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110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 实 施 依 据 。四、申请条件:(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从事货物运输业务1年以上;2、按照海关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有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提供的担保;3、企业财务制度和账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企业资信良好,在从事运输业务中没有违法前科;25、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散装货车;2、用于承运海
3、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3、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厢体必须为金属结构,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有特殊需要,需加开侧门的,须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4、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规定的标准,并获得中国船级社颁发的集装箱式货车车厢批准证明书;5、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6、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
4、机械设备等;7、从事特种货物运输的车辆须递交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五、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一)运输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下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提交载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不提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5、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名单及备案登记资料;企业更换驾驶员的,应当及时向海关办理驾驶员的变更
5、备案手续;6、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7、提交本条2、3、4项文件时,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二)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3、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的复印件;4、车辆彩色照片2张(要求:前方左侧面45,43寸;能清楚显示车牌号码;车头及车厢侧面喷写企业名称);45、箱 式 货 车 需 提 供 中 国 船 籍 社 核 发 的 集 装 箱 式 货 车 车 厢批 准 证 明 书 原 件 ;6、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7
6、、提交本条2、3项文件时,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六、办理流程:(一 )运 输 企 业 向 其 所 在 地 所在关区的隶属海关递 交 本 企业 及 自 有 车 辆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的 申 请 材 料 ,材 料 齐 全 且 符 合 法 定形 式 的 ,海 关 受 理 ;(二 )海 关 自 受 理 申 请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作 出 许 可 决 定 :准 予 企 业 及 车 辆 注 册 的 ,在 申 请 表 上 标 注 “准 予 注 册 ”字 样 ,并颁 发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准 载 证 、汽 车 载 货 登 记 簿 ;不 予 注 册 的 ,制 发 不 予 批 准
7、 决 定 书 ,应 当 说 明 理 由 ,并 告 知 申 请 人 享 有 依 法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或 者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的 权 利 。七、办理时限:自 受 理 之 日 起 20个 工 作 日 。八、收费标准:不 收 费 。九、审批决定证件(法律文书): 境 内 公 路 运 输 企 业 载 运海 关 监 管 货 物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汽 车 载 运海 关 监 管 货 物 车 辆 准 载 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境 内 汽 车 载运 海 关 监 管 货 物 载 货 登 记 簿 。十、受理机构:广 州 海 关 或 其 授
8、权 的 隶 属 海 关 (办 事 处 )。十一、决定机构:广 州 海 关 。十二、咨询渠道:广 州 海 关 网 站 或 拨 打 广 州 海 关 “12360”热 线 。5十三、详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一 )广 州 海 关 行 政 审 批 “一 个 窗 口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 61 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周五至15:00)联系电话:020-38920166(二 )佛 山 海 关 驻 禅 城 办 事 处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
9、00、14:00-17:00联系电话:0757-82346380、0757-82346372(三 )佛 山 海 关 驻 顺 德 办 事 处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顺德区服务中心东座3楼10号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0757-22835068、0757-22835075(四 )佛 山 海 关 驻 南 海 办 事 处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三路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五至17:00)联系电话:0757-81215123、0757-86398546(五 )佛 山 海
10、关 驻 三 水 办 事 处61.车场监管科 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9号三水车场报关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周五至17:00)。联系 电话:0757-87810504。2.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中 17 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周五至 17:00)。联系电话:0757-87718888-6327。(六 )佛 山 海 关 驻 高 明 办 事 处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32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联系电话:0757-88688503-5
11、927(七 )广 州 白 云 机 场 海 关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机场大道广州空港物流中心综合业务楼 3 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020-81101945(八 )广 州 海 关 驻 邮 局 办 事 处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 4 号邮政流花大院 1 号楼 2 楼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4:00-17:00(周五至16:30)联系电话:020-81134037(九 )广 州 海 关 驻 内 港 办 事 处7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 7 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周五
12、至17:00)联系电话:020-81831492(十 )广 州 海 关 驻 萝 岗 办 事 处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1168 号萝岗出入境货运车检场综合楼 1 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30-17:00(周五至16:30)联系电话:020-81102954(十 一 )现 场 业 务 处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 61 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周五至15:00)联系电话:020-38920166(十 二 )广 州 天 河 车 站 海 关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站 1 号办公时间:
13、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联系电话:020-81134277(十 三 )番 禺 海 关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政府西副楼审批服务中心4楼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2:00、14:30-17:30,周五8:30-12:00、12:30-15:30联系电话:020-84623667(十 四 )南 沙 海 关办公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 E 栋1楼9-10号海关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周五至15:30)联系电话:020-39053793(十 五 )肇 庆 海 关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人
14、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海关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758-2313150(十 六 )韶 关 海 关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中36号韶关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1楼报关大厅内海关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联系电话:0751-8294697(十 七 )清 远 海 关1.办公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07国道银盏路段清远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1楼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联 系电话:0763-3151665。92.办公地址:清远市清
15、城区北江四路清远港 1 楼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联系电话:0763-3639806。(十 八 )花 都 海 关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79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020-86897604(十 九 )从 化 海 关办公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关前路1幢一楼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020-81134911、020-81134987、020-87960179(二 十 )云 浮 (罗 定 )海 关办公地址:云浮市新兴县腰古镇云浮入出境车辆检查场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0766-8513328(二 十 一 )河 源 海 关办公地址: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大道与205国道交界处 河源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1楼综合业务科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762-2202217附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样10式、填制说明、填写示范。2.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填写示范。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