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对外关系协调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协调小组。一、 与建设单位的关系(1) 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确立“建设单位是上帝”的观念,把建设单位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流的服务,让建设单位满意。(2) 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进度、设计更改、分包协调等方面,主动听取并尊重建设单位的建议和意见,为建设单位排忧解难,和建设单位融洽相处,尽最大努力满足建设单位的意愿。(3) 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度、质量状况、文明施工情况报告,使建设单位能及时、全面掌握工程进展的动态。二、 与监理单位的关系(1) 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开工。(2) 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3) 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4) 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在进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应征请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5)